十四岁嫁给了强奸她的男人

 

纽约时报:多年来,美国一直在世界各地——从危地马拉到津巴布韦——反对童婚。但反对的呼声也适用于我们自己:美国有45个州仍在允许18岁以下的女孩和男孩结婚。

偶尔会有年仅10岁的女孩在美国合法结婚。有九个州没有规定绝对的最低结婚年龄。

今年的一项研究发现,从2000年到2018年,近30万名儿童(即17岁及以下)在美国结婚。其中绝大多数是16或17岁的女孩,嫁的男人平均比自己大四岁。但超过1000人是14岁或以下,其中五人只有10岁。有些人嫁给了比自己年纪大得多的人。

“没人征求我的同意,”帕特里夏·阿巴特马尔科(Patricia Abatemarco)回忆道,她刚过14岁生日后就嫁给了一个27岁的男人,她当时八年级。“没有一丝浪漫可言。我没有爱上他。我对他没有好感。我怕他。”

阿拉巴马州佛罗伦萨的一名法官在法院宣布二人结为夫妻,然后这对夫妇去了外面的公园——新婚的新娘在那里发现了一个游乐场,抛下新郎爬到了攀爬架上玩耍。

阿巴特马尔科现在55岁,她说,这段婚姻之路始于她12岁,那时她生活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她的父母是不信教的,但她变得非常虔诚,在遭遇个人危机期间打了福音派基督教的电话热线寻求帮助。咨询师马克出现并提供免费咨询服务;她说,这些咨询得越来越极端,他多次强暴她。

13岁时,她因遭到多次强奸而怀孕。她不知道该怎么办,但马克和她的母亲偏向于让她结婚。这解决了他们的问题:对于阿巴特马尔科的母亲,这样做避免了家中出现私生儿的丑事,而对于马克,这样做使他能够躲避强奸指控。阿巴特马尔科拼命想要留下孩子,希望有人爱她和安抚她,她妈妈告诉她,想要这样就只能结婚。

虽然这发生在几十年前,但类似的理由导致了今天许多年纪轻轻的人结婚。

自2017年以来,我一直在写文章谈美国的童婚问题,当时我遇到了一个11岁的女孩雪莉·约翰逊(Sherry Johnson),她在佛罗里达州被迫与她的强奸犯结婚。当时,所有50个州都允许童婚以某种形式存在。

现在,由于倡导组织“最终解放”(Unchained at Last)的不懈努力,有五个州已完全禁止18岁以下的人结婚:特拉华州、明尼苏达州、新泽西州、宾夕法尼亚州和(就在本月)罗德岛州。纽约已经通过了一项类似的法案,正在等待州长签署。

允许童婚的州大多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这样做,例如在父母和法官的许可下。这些保护措施效果不佳。婚姻有时涉及一个可能怀孕的女孩嫁给一个可能强奸过她的年长男人。

新研究发现,自2000年以来,有六万起童婚中的年龄差距大到其性行为通常构成犯罪。创立了“最终解放”的强迫婚姻受害者弗雷迪·赖斯(Fraidy Reiss)说:“在这些州的大多数州,结婚证成为了一张免罪金牌。”

当然,也有深深坠入爱河并且能够处理好婚姻的17岁孩子。我们可以理解,如果女孩怀孕了,这对情侣可能更愿意立即结婚。但这很复杂:法律制度限制了18岁以下的人的许多权利,因此一个17岁的已婚者可能会陷入卡夫卡式的噩梦中。

如果婚姻破裂,未成年女孩通常不会被女性收容所接纳。她将很难聘请律师来获得帮助。令人惊讶的是,她甚至可能难以离婚,因为儿童通常无法在不经过监护人的情况下提起法律诉讼。如果未成年人逃离暴力的丈夫,警察可能会将她送回施虐者那里。

这样的事就发生在阿巴特马尔科身上。

她14岁的婚姻是失败的。阿巴特马尔科说,几个月后,马克开始几乎每天都殴打她,有时也会殴打新生儿。(马克于2008年去世,所以我无从知道他那一方的说法。)

她说,一天晚上,她逃脱了殴打,在大约午夜时分带着婴儿推着婴儿车走在路上。一名警察以违反宵禁为由将她拦下,开车送她和婴儿回家,将一份书面警告交给她的丈夫,然后开车离开。

“然后我丈夫打了我,”阿巴特马尔科说。

阿巴特马尔科最终逃离了这段婚姻,并把她的女婴送人收养。在父母的帮助下,她得以离婚——那天还在上学,她有足够的时间赶去上11年级的英语课。

美国开展运动以消除孟加拉国和也门的童婚是正确的。在本国也应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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