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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東集團行政總裁劉強東早前在美國捲入性侵案,雖然檢方經調查後認為證據不足不提起訴,惟聲稱受害的女子周二(16日)在美國明尼蘇達州對劉強東及京東提出民事訴訟,索償逾5萬美元(約39萬港元)。劉強東律師周三(17日)發聲明,批評指控缺乏事實依據。
劉強東去年8月被指性侵明尼蘇達大學(University of Minnesota)一名女留學生,其後一度被美國警方扣留;經過3個月調查,明尼蘇達州翰勒平縣檢察官在查看閉路電視錄像、短訊、警方執法錄像以及證人陳述後,認為證據不足,故無法提出指控。
至於聲稱被性侵的劉靜瑤(音譯,Liu Jingyao)則指控,劉強東在去年8月曾強姦及毆打她,因而索償。事發時,劉強東在明尼蘇達大學就讀博士課程,涉事女生是該項目的義工,她是中國公民,持學生簽證在該校就讀。
代表劉強東的律師Jill Brisbois回應稱,他還沒有研究過對方的指控,目前不方便發表評論,「我們堅信他(劉強東)是無辜的,我們強烈認為這個起訴是缺乏事實依據的,我們會堅決地為他辯護。」京東的律師同日表示,會堅決對不實指控進行辯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