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臉搶匪白坐17年牢 冤獄男獲賠償110萬美元

图&文章来源:蘋果日报


真正搶劫的阿默斯(左)酷似冤獄的瓊斯(右),被害人說她無法分辨。翻攝ABC新聞

美國42歲男子瓊斯(Richard Anthony Jones)與一名搶劫犯長得太相像,以致被誤認、遭判刑,坐牢17年後才洗清冤情,本周二堪薩斯州州政府宣布,與瓊斯達成和解協議,政府賠償他110萬美元(約3380萬元台幣),還會發給他一紙清白無罪的證明文件。

1999年堪薩斯州發生一起搶劫案, 一名男子在大賣場的停車場持械搶奪婦人皮包,害她摔傷,當時調查結果指向一名叫Ricky的男子,警方調查後找到瓊斯,受害人和目擊證人都指認,瓊斯就是當時的搶匪。

瓊斯在案發當天有不在場證明,他在密蘇里州女友家中開生日派對,賓客也可以幫他作證,但他的辯解不被採納,他又有過犯罪前科,在沒有物證、DNA或指紋輔助情況下,法官只憑目擊證人的證詞,判他入獄19年,瓊斯上訴但遭駁回。

事隔多年,瓊斯在辯護律師和救濟團體協助下,發現另一名也叫Ricky的男子阿默斯(Ricky Amos )與瓊斯長得十分相像,且住在搶案現場附近,要求重審案件,結果連當年的受害人都承認無法分辨兩人,瓊斯去年終於重獲自由。他的律師隨後提交請願書,要求州政府向他賠償並正式宣佈他無罪。

當地今年立法提供冤獄賠償,州政府指,瓊斯是首位在新例實施後同意達成相關協議的人士,該州另有兩宗同類案件等待批准。

瓊斯除了獲得逾千萬賠償外,並如願獲法院宣佈無罪,他的被捕和定罪紀錄均被清除,與案件有關的生物樣本被銷毀,也有資格參與該州的醫療福利計劃。

阿默斯去年在庭上堅決不認犯下搶案,因為已過追訴年限,並沒辦法將他定罪,瓊斯被他害慘了,他雖說不恨阿默斯,但對於阿默斯不肯認罪,「覺得有點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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