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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26日,香港,香港特区前特首曾荫权到达高等法院。曾荫权涉嫌在任期间收受利益,隐瞒接受租赁深圳东海花园豪宅单位价值300万港元豪华装修,因而被控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案件当天在香港高等法院原讼庭开审,曾荫权在庭上否认控罪。据港媒消息,曾荫权于上午9时许与妻子曾鲍笑薇一同到达高等法院,其胞弟曾荫培、曾荫荃到场旁听。72岁的曾荫权今早正式否认面对的一项行政长官接受利益罪,表示不认罪。
据了解,曾荫权被控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指他于2010年1月1日至2012年6月30日期间,担任行政长官和行政会议主席,无合理辩解及权限下,接受深圳东海花园三层式住宅物业的整修及装修工程,作为曾荫权作出或不作出,或曾经作出或不作出凭其行政长官或行政会议主席身分而作出的行为,即倾向或保持倾向于优待雄涛广播有限公司的诱因或报酬,或由于曾荫权作出上述行为而接受该利益。另外,大批陪审员也陆续到庭等候抽选。
主审法官陈庆伟向今早到庭的候选陪审员表示,本案只有一名被告面对一项行政长官收受利益罪,陈法官表示各陪审员应该认得坐在犯人栏内的被告为前行政长官曾荫权,并提醒陪审员必须依照庭内所听的证供作出裁决。法官提醒陪审团集中处理庭上的证据,不要预先审判,受新闻、网络资讯、私人讨论或聆听庭外其他流言而影响判断,切勿理会之前一切和本案有关的报道,否则会对被告构成不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