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陈世峰获刑20年 看日本极刑背后的文化与民意(图)

中国女留学生江歌于2016年11月3日凌晨在日本被其闺蜜的前男友杀害,时隔一年后,这起案件终于得到宣判。当地时间12月20日下午,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做出判决,案犯陈世峰获刑20年。

从12月11日开始,江歌案在日本东京地方裁判所开始庭审,到12月18日,共进行了6天的庭审。在12月18日的庭审中,检察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陈世峰20年有期徒刑。

据悉,江歌被杀后,江歌的母亲江秋莲曾在网络上公开征集签名为判凶手死刑,也因为如此,该案一度占据中国社交媒体的热门话题,成为流量收割机,相关话题的浏览量超过10亿。

随着凶手否认检察院对其指控的蓄意谋杀,证人(江歌闺蜜)前后证言的多处不一致,吃瓜群众们的热议持续高涨。各路揣测、脑补、八卦接踵而来。有人认为凶手在狡辩说谎,有人认为死者闺蜜也是该案的证人在包庇凶手,做伪证。当然,还有各路的网络写手所谓的伸张正义或是为被炮轰的死者闺蜜洗白。

但是,无论热议再如何地激烈,情绪再如何地被渲染,根据现有公开的证据,这起案件终于有了结果,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和恐吓罪一审判处被告人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判个死刑有多难?看日本极刑背后的文化与民意

作为一种历史悠久的刑罚,死刑曾经被全世界大多数国家所采用。时至今日,面对“剥夺生命权”、“一旦错判无法挽回”等争议,部分国家废除了死刑,欧盟还将“废死”作为成员国准入原则,而日本则依然是少数保留死刑的发达国家之一。

在日本的法律中,故意杀人罪、强盗致死罪、爆炸物使用罪、内乱罪和外患罪等,都是可以被判处死刑的罪名。一般情况下,死刑犯的罪名都是故意杀人罪和强盗致死罪。

与一些国家采取注射死刑、枪决等处决方式不同,日本至今仍然只有绞刑这一种处决方式。2010年,日本法务省首次向媒体公开了东京拘留所内的死刑刑场。日本媒体报道说,记者必须统一搭乘拉上窗帘的巴士前往,无法得知刑场的确切位置;神秘的刑场弥漫着香烛气味,看上去整洁干净。

被带到刑场的死刑犯首先将获得交代遗言和祷告的机会,并聆听行刑前的宣告,然后被带上手铐和眼罩送入处决室。处决室的地上有一个踏板,天花板有挂绳以及滑轮。当死刑犯的脖子被套上绳子后,当踏板打开,死刑犯落下时,他的颈首将立即骨折,窒息而死。为了减轻刑务官的心理压力,处决时会有三名刑务官同时按下电动按钮启动踏板,没有人知道到底是哪个按钮启动了踏板。

死刑犯的家人和律师不会提前得知处决的时间,就连死刑犯本人也只能在处决当天获知自己的命运,因为日本法务部认为,提前告知处决时间不是义务,临时通知还能减轻死刑犯的心理压力。但通常来讲,处决只会在工作日进行,家属会在行刑后被通知领走死刑犯的物品或骨灰。

日本死刑的量刑标准是“永山基准”,来源于一名少年作家杀人犯的名字。1968年,时年不满20岁的永山则夫出于金钱和反社会的目的,从驻日美军基地盗窃手枪并在大街上射杀四人。15年后,日本最高法院判处永山则夫死刑,而当时所采用的死刑量刑标准一直沿用至今。该原则的具体内容包括犯罪行为的性质、动机、手法和社会影响力,被杀害者数目及其家属的情感,以及罪犯的年龄、前科与犯罪后表现这九条内容。

但在日本,真正被判死刑的人数很少,被执行的人数更少。2017年,日本只有四人被执行死刑。最近两例是12月19日被处决的关光彦和松井喜代司,两人分别在1992年和1994年杀害多人,至今距离两人犯案时间已经超过20年,距离被定罪判处死刑也均超过15年。

最近一名被判死刑的罪犯是在11月初宣判的笕千佐子,她因“克死”(实际为杀害)多名男伴而被称为“黑寡妇”。截至12月15日,日本仍有124名尚未执行死刑的死囚。

 

为何很少判处并执行死刑?

从过往判例中来看,虽然死刑罪名众多,但遇害者数量较多、以及罪犯存有蓄意谋杀的动机,才是重要的死刑参考基准。日本明治大学法学系教授铃木贤在接受德国之声采访时表示,根据日本司法判决的惯例,普通刑事案件中,如果行凶者杀害的人数为一人,那么法庭在量刑裁决时通常不会做出死刑判决。他还表示,虽然以前也有过民间请愿促成司法严判的案例,但这样的例子非常稀少。

但“只杀害一人就不会被判死刑”的说法,是对日本死刑制度的误读。在“永山基准”建立后,同样存在只杀害了一个人的杀人犯被判处了死刑​。今年7月被处决的住田纮一​就是其中之一,他曾在2011年性侵、杀害并分尸了一名女同事。

据封面新闻报道,在日本于2009年引入裁判员制度,将普通民众的意识与判断引入到刑事司法中时,外界曾担心民意介入死刑裁量会导致死刑的扩大适用。不过根据日本最高法院的统计,2009年至2016年间,共有27人被判处死刑,其中杀人罪11人,强盗致死伤罪16人。跟之前的数据相比,无论是在罪名范围上还是在适用数量上,普通民众介入死刑案件裁判并没有导致死刑适用的扩大化。

另一方面,法庭外的舆论空间极为有限。日本相关法律规定,裁判员和法官只能根据法庭调查的证据进行量刑判断。同时也有司法领域学者介绍,民意判断在刑事司法中的影响不大。

此外,据《日本新华侨报》介绍,日本人对死亡的观念,特别是对有“罪”死者的态度,同其它民族有很大差别。日本神道文化强调,人不管生前做过什么,一旦死亡便化神而须受到人们的尊敬。而日本人也普遍认为,一个人不论生前是善还是恶,死后都变成佛,其牌位要放入神社,受后人供奉。因此,一些人并不希望“成全”作恶多端的罪犯赴死。

 

刑场外的佛像。图片来源:网络

 

值得注意的是,即便被判处死刑,罪犯也可以依据日本刑法所规定的“再审制度”不断申诉,导致只要罪犯不希望被执行死刑,就可以不停地以各种理由提出申诉或者赦免的请求,达成拖延的目的。这样带来的结果是,有不少被判决死刑却没有被执行的死刑犯最终老死在狱中。

事实上,日本刑法规定“死刑必须在判决后半年内执行”,而实际情况下这条规定几乎从来没有被落实。《日本时报》的统计数据显示,死刑犯从获知判决到最终被处决平均需要等待七年半的时间。而在这期间内,从审理到执行,日本司法系统需要支付巨大的成本。

同时,执行死刑需要得到日本法务大臣的批准,但他们出于宗教或其他政治因素考虑,大多不愿充当“刽子手”,于是便拖延签署执行令,直到下一任法务大臣上任。例如,日本前首相小泉纯一郎内阁中的法务大臣杉浦正健便因为信奉佛教,而拒绝在死刑犯执行书上签字。他的这种行为还遭到小泉纯一郎的批评,被指“分不清个人观点和官方说辞”。

 

死刑是日本社会的必需品吗?

世界上各个国家都存在着支持或反对死刑的两类人,日本也不例外。质疑死刑“侵犯人权”、“不能有效降低犯罪率”、“可能导致冤假错案无法挽回”的声音不绝于耳。2010年,时任法务大臣千叶景子之所以愿意向媒体开放刑场参观并亲自到场观看死刑,也是为了推动民众对“取消死刑”的讨论。随后,千叶景子在法务省内设置了相关研讨会,然而研讨会在2012年表示“不适合对死刑存废下结论”后便再无声息。

另一方面,非政府组织“日本冤罪与死刑情报中心”介绍说,死刑在日本社会中具有重要的心理功能。生活在拥挤的大都市的日本人不得不在等级森严的公司里工作,休息和假期很少,也几乎得不到上级的感激,这些都造成了巨大的心理压力。而对于这些上班族来说,死刑满足了日本社会对法律中明令禁止的“报复”的需求。

多年来的民调显示,日本社会对死刑的支持率稳定在八成以上。通过不断强化“恶人有恶报”的概念,死刑同时也暗示了“好人有好报”的引申义。因此,许多日本心理学家认为,死刑的存在让日本社会从压抑和过度劳累中获得了精神上的部分释放。

此外,死刑也是日本警方在审讯时可以利用的恐吓手段。按照“日本冤罪与死刑情报中心”的说法,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有限,警方会对嫌犯实施全天候的口头威胁。无论多么抗拒审讯、宣称自己无罪,嫌疑人往往无法直面绞刑的威慑力,最终坦白认罪。

部分支持死刑的人还提出,长期供养无期徒刑的囚犯浪费了纳税人的钱。但也有人拿出统计数字质疑说,执行死刑无助于减少监狱预算,反而会因为死刑犯不断上诉而拖延庭审时间,耗费更多的资金。更有反对死刑的人指出,如果国家试图“通过杀死公民来省钱”,那么年长体弱的人无疑将率先成为“目标”。

或许正如《日本新华侨报》所说,外界很难客观判断废除死刑将把日本社会带向何处,而在当前这个阶段,判决死刑的慎重程度和执行死刑的信息公开程度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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