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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宝强马蓉的婚姻纠纷从开始至今已持续了一年多的时间,如今也终于有了结果。2018年2月11日,法院给出正式判决,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对于这段长达一年多的纠纷你有什么看法呢?
【事件回顾】
2018年2月11日下午,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马蓉诉王宝强名誉权案分别在北京朝阳法院不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王宝强离婚案法院一审判决解除双方婚姻关系,并从利于子女健康成长角度出发,判决婚生子由王宝强抚养,婚生女由马蓉抚养;马蓉名誉权案法院认定王宝强不构成名誉侵权,一审判决驳回了马蓉的诉讼请求。
王宝强诉马蓉离婚案中,根据相关证据,法院认定马蓉与他人存在婚外不正当关系,违反夫妻忠实义务,夫妻感情破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对子女探望时间和方式进行了判定。关于王宝强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马蓉与他人同居,不符合婚姻法的相关规定,法院未予支持。关于财产分割问题,因线索较多、双方争议较大,尚待进一步查明,法院将依法另行处理。
众所周知,父母离婚受伤最大的是子女,在此案中,两个无辜的孩子被迫面临父母决裂以及兄妹分离的残酷现实。对于法院“儿子归王宝强女儿归马蓉”这一判决你有什么看法呢?
正方观点:判决合理,夫妻应各自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
王宝强和马蓉双方都有抚养能力又不放弃抚养权,法院根据双方意愿判决是合理的;儿子归爸女儿归妈是涉及以后青春期成长等原因,是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而且二人都应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一人抚养一个较为公平。
反方观点:马蓉德行败坏不应该把女儿交给她抚养
本身父母离异就会给孩子造成很大伤害,现在还强制把兄妹分开,这怎么能有利于孩子们的成长呢?而且马蓉行为举止不端、德行败坏,对孩子只是反面教材,甚至会误导和带坏孩子。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儿女都应由王宝强抚养较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