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从此放心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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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海春作 新华社发

为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海关总署、国家版权局和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制定并印发了《加强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知识产权执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针对侵犯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线上线下一体化、跨区域、链条化等特点,提出了6方面工作措施,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重拳整治高仿山寨

如今,在网上购买产品已经日渐成为人们最为重要的交易形式之一。特别是对于日常消费商品领域而言,拿起手机,轻轻一点就能拥有自己想要的产品。然而,随之出现的问题也令人烦恼,有时寄来的商品是“山寨”、“高仿”,既给消费者造成了不小的困扰,也令知识产权权利人苦不堪言。

随着《实施办法》的出台,对网购和进出口领域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将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这对权利人来说是捍卫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一柄利器。行业分析人士指出,出台《实施办法》、下大力气保护知识产权,体现了政府部门对网购侵权绝不手软的态度,也将有利于重塑风清气正的网购环境。

《实施办法》指出,要大力推进行刑衔接,“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机关要加强协作配合,发挥各自在检验鉴定、侵权判断、调查取证等方面优势,提高执法打击效能。”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委员朱巍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国将网购产品侵权纳入刑事处罚,提高了相关网购侵权的违法成本,也将在今后对不法分子的侵权行为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网店资质从严审核

借助于网络的隐蔽性,也让打击网购侵权像一场“猫鼠游戏”。朱巍认为,目前,网购产品侵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难点,主要体现在对于责任主体的鉴定和对侵权行为的判定上,“客观上来看,侵权责任主体的确定有时的确存在困难,在相关部门的执法过程中,侵权人可能已经无迹可寻,也或许用‘小号’掩藏身份。”他说。

不容忽视的情况是,不法分子通过虚假身份证件和营业执照来开办网店的案例时有发生,责任主体的隐蔽也增大了侵权认定的难度。对于平台来说,由于从中抽成获利,当侵权产品溯源存在困难时,也应承担部分责任。如何进一步审核网店资质、为知识产权保驾护航,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

感觉自己买到了假货,但是又如何证明呢?事实上,对于侵权行为的判定也并不容易。不少企业并不提供验货渠道,消费者在网购平台里面购买的产品,若想在实体店中验证真假,很可能碰壁。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侵权行为也是打击侵权行为过程中的另一难题。

技术监管主动出击

《实施办法》中明确,要“充分发挥投诉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社会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和激励机制,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线索”,这对于充分有效地发挥社会监督无疑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也能够拓宽相关侵权事件的线索来源渠道。

与此同时,通过技术手段的应用,发挥网络监测信息化平台的作用,在执法监管中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也能够提高网络交易数据的分析研判和违法线索的筛查发现能力。由之前出了问题后“亡羊补牢”,到如今“主动出击”、将“闸门”收紧,监管机制的强化也给知识产权保护打了一剂“强心针”。“以前侧重于问题的事后解决,现在则是事前监管,把每一个普通的互联网用户也纳入其中,共享共治,提高监管强度。”朱巍说。

此次6部门联合出击,密切配合,将有效提高知识产权的执法能力,也将进一步保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权益。专家认为,多部门联合执法、联合惩处的处理模式,很可能也会成为未来趋势。强化执法协调联动,发挥彼此优势,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开展全链条查处,“放心买、不怕假”,也必将成为消费者网购时的常态。(作者 孙亚慧 姜在辉)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9年05月20日   第 08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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