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自由时报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貨物稅條例」修正案去年6月15日上路,2年內購買能源效率第1、2級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可申請退還貨物稅,這項優惠將滿1年;根據統計,全國已受理115.4萬台申請,核退金額達19.3億元,其中以冷暖氣機占近6成最多。
核退金額達19.3億 冷暖氣機最大宗 自去年6月15日到明年6月14日,只要購買經過經濟部核定能源效率第1、2級的新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濕機,非供銷售且未退貨或換貨者,每台減徵貨物稅以2000元為限,減徵稅額由買受人申請退還。
國稅局表示,政策上路將滿1年,已有115.4萬台申請、核退19.3億元;其中,以冷暖氣機核退68.3萬台、12.5億元最多;其次為電冰箱核退32.7萬台、5.5億元;除濕機則核退14.4萬台、1.3億元。
官員表示,雖然受到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但許多民眾在家上網訂購家電,申請熱度不減,尤其目前進入夏季銷售旺季,預計將推升節能家電申請案件。
根據統計,今年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線上申請比率達18%,高於去年的12%,疫情期間免出門,線上就可申請退稅,避免群聚感染。
國稅局說明,只要透過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購買節能電器退還減徵貨物稅專區」,使用憑證(包括自然人憑證、已註冊健保卡、營利事業工商憑證、組織及團體憑證等)登錄申請,免附身分證影本,可直接於網路夾檔傳送統一發票或收據影本。
國稅局表示,申請期限為購買電器的統一發票或收據記載交易日期次日起算6個月內,逾期不得申請退還,經核准後,退稅款項會直接匯入民眾指定帳戶或郵寄退稅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