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海外版北京2017年12月31日电 为加强对象的保护,打击象牙非法贸易,展现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国务院办公厅于2016年12月30日发布通知,宣布于2017年12月31日前全面停止商业性象牙加工销售活动。日前,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要求对有关象牙加工单位和销售场所按照截止期限进行自查。
国家林业局将会同公安、海关、工商、林业等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在全面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活动后,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常态化执法监管,继续加大对违法加工销售、运输、走私象牙及制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重点查缉、摧毁非法加工窝点,阻断市场、网络等非法交易渠道,并广泛开展保护宣传和公众教育,大力倡导生态文明理念,营造有利于保护象等野生动植物的良好社会环境。
据介绍,国家林业局已于2017年3月就有序停止商业性加工销售象牙及制品活动有关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12家象牙加工单位和55处销售场所在2017年3月31日前停止相关活动,其余22家加工单位和88处销售场所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停止相关活动,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停止受理相关行政许可申请。
《 人民日报海外版 》( 2018年01月01日 第 03 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