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移民局发布新政策 对非法逗留作重大调整

来源:侨报

  美国公民与移民局(USCIS)官网11日发佈了政策备忘录,对计算持有F、J和M非移民签证的学生和访问学者非法逗留时间规则做了新的调整。

  据USCIS官网报道,这项将于8月9日生效的新政,将与由总统签署的加强美国国内公共安全(Enhancing Public Safety in the Interior of the United States)的行政令一道,共同辅助美国移民法律的执行。

  USCIS主任弗朗西斯•西斯纳(Francis Cissna)表示:“这个信息很明确,即这些非移民人士不能在签证到期后或是在违反签证规定的情况下非法在美国境内逗留。”

      新政策规定,未能在2018年8月9日之前延期F、J和M签证的人士,自8月9日起在美国境内的逗留天数将被累积计入非法逗留时间,之前已被计入非法逗留时间或有以下情况的除外:

  —自国土安全部否认提供移民福利起,如果国安部发现,某个人已违反其非移民身份,并且新的移民福利正在申请当中的;

  —自I-94签证过期起;

  —自移民法官或在某些情况下,自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发佈除外、驱逐或移除命令起(无论是否决定上诉);

  自2018年8月9日起(包括8月9日当天),未能继续保留其逗留身份的F、J和M签证持有人的非法逗留时间将在以下情况下开始累积:

  —自他们的学业或经授权的工作结束之日起,或自他们加入未经授权的工作之日起;

  —自他们的学业或项目完成之日起,包括任何经授权的实践培训以及任何经授权的宽限期限;

  —自I-94签证过期起;

  —自移民法官或在某些情况下,自移民上诉委员会(Board of Immigration Appeals )发佈除外、驱逐或移除命令起(无论是否决定上诉);

  非法逗留时间单次入境内已累积至180天以上并离开美国者,可能将被处以3年或10年的入境等待,具体将根据离境前累积的非法逗留时间定夺。非法逗留时间(包括单次入境或多次入境)累积至1年以上并在未经允许或假释的情况下再次进入或试图再次进入美国境内者,将永远不能获得入境批准。

  入境等待时间为3年或10年,或永远不能获得入境批准者,除被收回永久不能入境身份或接到其他豁免资格,一般情况下将无法申请签证、入境申请或调整永久居留权。

  USCIS接受针对此项政策备忘录的评论。公众评论时间为2018年5月11日至2018年6月11日。

广告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