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每日邮报
在打击职场恋情的行动中, 工作人员被告知, 如果他们的进一步邀请被拒绝, 公司规定他们不允许再问同一个同事第二次。
这一规定出现在所谓的 “爱情合同” 或 “工作合同关系” 的过程中,这在美国的领先企业中变得更加普遍, 以澄清复杂的职场员工动态。
规定是为了防止利益冲突, 例如当经理试图讨好一个级别更低的同事时。
如果员工被告知, “那天晚上我很忙”, 他们再试着和同事聊天, 就会违反合同。
Facebook 的全球就业法律主管海蒂·斯沃茨告诉《华尔街日报》, 员工必须披露可能导致利益冲突的关系。
然而, 伦敦总部的就业法专家表示, 由于《欧洲人权公约》、其隐私权和家庭生活权, 类似的举措在英国很难实施。
法律事务所维德价格的乔纳森·莫德说: “在美国, 他们没有同样的隐私概念。”
莫德先生解释说, 他已经处理过一个例子, 一个经理和团队中的一个低级成员在约会后分手, 然后经理几乎被解雇了。
他说: “在这种情况下, 它导致了纪律处分程序,他没有被解雇, 但他得到了最后的书面警告, 并被告知, 这是他最后的机会。”
“我的建议是, 经理应该拎清一些。如果他做到, 那么就会避免很多问题。”
他还说, 他认为给经理上性骚扰 的课程比在解决工作场所 “职场恋情” 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