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国际在线
9月18日报道 近日程序员自杀事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WePhone的创始人兼开发者苏享茂在世纪佳缘婚恋网站结识翟某某,两人火速恋爱结婚,但又迅速离婚。办理离婚两个月后,苏享茂从天台跳楼自杀。他在遗书中称自己不堪女方威胁并索要1000万元以及房产,而且女方在恋爱时隐瞒了自己的婚史,这引发了骗婚集团的猜测。但是翟方否认了这一的说法,并称1000万是双方离婚时共同达成的协议。
目前,苏享茂家属已确定委托曾代理过多起婚姻案件(包括王宝强离婚案)的张起淮为代理律师。翟欣欣委托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法律顾问。
翟欣欣律师发声回应案件:
近日,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与翟欣欣女士签订委托协议,指派易胜华律师团队担任翟欣欣女士的法律顾问,处理其与苏享茂自杀事件有关的一切法律事务。
根据翟欣欣女士的授权,我们发表以下声明:
1、我们将根据事实和法律,严格遵守律师执业纪律和职业道德,全力以赴维护翟欣欣女士的合法权益。我们正在认真研究翟欣欣女士提供的证据材料。
2、苏享茂先生自杀事件发生后,翟欣欣女士基于死者为大的传统风俗,默默承受外界对自己的误解和人身攻击。尽管面临巨大的精神压力,翟欣欣女士没有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3、由于信息不对称,绝大部分网友出于朴素的正义和善良的本意,对苏享茂自杀事件发表看法。无论对此事件持何观点,我们都表示理解。
4、我们注意到:少数网友使用违法手段进行人肉搜索,泄露公民个人信息,严重干扰翟欣欣女士及其家人的正常工作和生活;部分媒体(包括自媒体)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对翟欣欣女士进行侮辱、诽谤。这些行为已经构成侵权,甚至涉嫌刑事犯罪。
5、我们建议:上述个人、媒体立即停止对翟欣欣女士的违法行为,删除侵权信息,消除不良影响;各网络平台主动删除侵害翟欣欣女士权益的信息。在2017年9月18日24:00之前停止侵害、删除侵权信息的个人、媒体和平台,我们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6、我们将于2017年9月19日0:00开始,搜集、固定有关证据,追究侵害翟欣欣女士合法权益的违法人员、媒体、平台的法律责任,决不纵容。
7、由于本次事件涉及到翟欣欣女士和苏享茂先生的大量个人隐私,我们将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接受任何媒体的采访。必要时,我们将通过微博@易胜华律师,对有关事实进行澄清和说明。
8、我们了解到:苏享茂家属委托的代理人,是我们尊重和信任的优秀律师同行。我们愿意虚心请教、充分沟通,帮助双方当事人及其家属消除误会、化解敌意。我们相信,通过双方律师的共同努力,本案一定会回归到理性和法律的层面,最终得到妥善的解决。
易胜华律师
2017年9月18日
部分网络评论: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和翟表相比,中国历史上所有的恶妇潘金莲啥的全都弱爆了。
dreamer1 发表评论于
为正社会风气,翟女此类人渣必须得到严惩。
此事不是苏男是否偷税漏税问题,如果她是出于正义,大义灭亲来告苏男有偷税漏税嫌疑,而苏男自杀,她就不是诈骗。但问题是她威胁苏男要告发他的目的是要苏男给她一千万。这就是诈骗。再有她隐瞒婚史,就有骗婚之嫌,如果她确实几次结婚都是闪婚闪离,且从中获利极大,骗婚就是无疑的了。
无良律师太多了,都是为了钱不要良心的主。
笔名注册不上 发表评论于
如果程序员的收入需要上税,那这收入程序员家人也拿不出去
程序员家人现在已经说谎了,最讨厌说谎的人,apple store 扣除的是sales tax, income tax要程序员自己上缴,他家人说apple store已经扣税,没有逃税,事实上逃了
“Apple is taking care of SALES tax, not INCOME tax. INCOME tax, is your responsibility.”
IFNT_MBT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还敢实名出来发声明噢 都敢自杀的人 分分钟上门用浓硫酸给你洗头。为拿一点代理费命都不要了
palmdodo 发表评论于
Maude 发表评论于 2017-09-17 23:29:45
关她30年,出来老太婆了就骗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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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小看人家了,她60几出狱,迷糊几个8-90岁的老师傅,估计不用逼人跳楼,直接等对方挂了领遗产就行了。
掺合爷 发表评论于
哈哈,讲点理由嘛。
fitgirl 发表评论于 2017-09-18 07:54:25
掺合爷头脑不清。
fitgirl 发表评论于
掺合爷头脑不清。
我想对你说 发表评论于
翟家用苏的钱雇律师,为逼死苏的人辩护,最后再用苏的钱庭外和解,小算盘打得挺精啊!
华伦久费 发表评论于
翟表必须要惩罚的,现在政策发文打击骗婚的指导意见已经下来了。
7Sle 发表评论于
拿翟欣欣与奶茶和马蓉相比,太抬举她了。
奶茶和马蓉都没有31岁闪婚闪离好几次还隐瞒婚史,也都生娃过了几年安心日子。
我想对你说 发表评论于
除了翟女骗婚,世纪佳缘网站的VIP服务也要被追查。据该网站服务人员介绍,VIP会员费最低一万元,上不封顶,而最多有交五百万的。WTF?!5百万是来找老婆的吗?
阿宽 发表评论于
女方的的代价是没有比她更富的男人敢取她了。
阿宽 发表评论于
以正规的法律手断玩骗婚,男方心理又不强大的悲剧
百家言一 发表评论于
如果一个月离婚,要1000万,并要挟告发,并导致严重后果,完全构成诈骗。只是这个女人会跑出国的。现在是放烟幕弹
7Sle 发表评论于
维基百科上翟欣欣名字后,写着:骗婚人士。
***zh.wikipedia.org/wiki/%E7%BF%9F%E6%AC%A3%E6%AC%A3
对铺天盖地的网民,要追究责任,至少要抓几千万,监狱没地方了。
锅边糊2011 发表评论于
法律上即使裁定无罪,也不能证明翟女的所作所为就是对的。 就像OJ辛普森, 即使无须为杀妻案坐牢, 在美国也是遭人唾弃, 一辈子臭大街。
掺合爷 发表评论于
苏方没有什么证据说明骗婚,网络流言也没有什么实质内容,事实也非如此。
结果就是死者为大,翟退还部分财物给苏父母,庭外和解。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2017-09-18 06:20:29
不要小看了这份声明。从技术层面看,这份声明滴水不漏。翟欣欣作为被告手里的牌很少,律师不正面反击是个强的策略,把牌留到法庭上用,同时开通庭外和解渠道,力求议价解决。
快速返回 发表评论于
骗婚,敲诈,勒索,社会影响恶劣。而且是有前科的。只要立案,找到以前证据应该不难。
7Sle 发表评论于
翟欣欣方律师想做是,从苏的2千万和房产中,拿出一部分退给苏的家人,了事。
可事实上,他们欠退苏家全部款和逼死一条人命。
掺合爷 发表评论于
双方经过几个来回,已经互不信任了。
翟实际是在走奶茶妹的婚恋路,事情就这么简单。
但苏不是刘强东。现在谁会指责奶茶妹或刘强东?
这种男财女貌的事,能否成功,和双方的软硬实力有关,也和个人的性格和运气有关。
男强女弱,就成为李泽楷与梁洛施,强方我行我素,弱方得到经济补偿;
男女相当,互不相让,就有可能成为苏和翟。
谷惠子 发表评论于 2017-09-17 23:47:34
翟女法律上应没什么问题。一千万是离婚协议上写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合不合理是苏男同意的。道德上翟女应受谴责。特别是对一个爱自己的人是太薄情了。
快速返回 发表评论于
这个案子不光是钱多少的问题,是个社会问题。判轻了舆论压力太大。骗婚诈骗导致严重后果。和解没可能。
speedingticket 发表评论于
翟家的律师声明很靠谱,比苏家只是在网上造谣,谩骂,预先定罪强多了。
7Sle 发表评论于
IT男真惨,死了以后,毒妻还要拿着他的钱雇律师对付他的家人。
空城之主 发表评论于
不要小看了这份声明。从技术层面看,这份声明滴水不漏。翟欣欣作为被告手里的牌很少,律师不正面反击是个强的策略,把牌留到法庭上用,同时开通庭外和解渠道,力求议价解决。苏家律师本事如何不清楚,但是同时扛两大案,会力求和解以达到自身的效益。
gd 发表评论于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和世纪佳缘都要和翟欣欣一起“风光风光”。
babyjulie 发表评论于
sheep1212 发表评论于 2017-09-18 01:27:38
这下身家都得贡献给律师费了。也是件好事。从此名誉也没了没法嫁人了。PS她字写的还挺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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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可以到美国来嫁给美国人。
我胖我的 发表评论于
律师心里估计也很纠结,给这样的顾客服务,但是没办法,自己就是做这个工作的。其实她那个钱不是好来的。
黄雀在后 发表评论于
贼兮兮不吃不睡好几天,自己已发不出声了
Jxcai067 发表评论于
最多只能到印度或非洲做做。
胡小海 发表评论于 2017-09-17 23:54:41
这下全国皆知,没法做下一宗了吧?到国外做去吧
走马读人 发表评论于
翟欣欣,摘星星,
摘了星星摘月亮,
黑了月亮傻了眼,
投诉的事好荣光。
GPS专家 发表评论于
以诈骗和敲诈勒索起诉,判刑15年,投入男监!钦此
月光光买手表 发表评论于
得罪IT男,麻烦大了
凿泥壁虎岩 发表评论于
这男的傻了,顶几炮让她走人完了。这下把自己的命送了,太不值了。
sheep1212 发表评论于
这下身家都得贡献给律师费了。也是件好事。从此名誉也没了没法嫁人了。PS她字写的还挺不错
没有期待 发表评论于
快速返回 发表评论于 2017-09-17 22:12:34
这女的跟邓文迪有的一拼,人家至少还想把日子过下去,给老默生两孩子。这女的就是短线操作,还把人逼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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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较的有道理,敲诈确实是短线操作,哈哈 :))
z2013 发表评论于
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只是这灾不大好消吧,这个律师恐怕也没这本身。
dust2013 发表评论于
当合同当事人被胁迫,意识不清楚等情况下签的文件不具法律效力。 被胁迫我想当时肯定是有的。如果没有witness,这个文件基本上没有法律意义。
Axyzxyz 发表评论于
“消除敌意,化解误会“。人家儿子都死了难不成还要当你是朋友?什么误会要消除难不成是人没有死?
胡小海 发表评论于
这下全国皆知,没法做下一宗了吧?到国外做去吧。
(发自我的文学城离线浏览器)
louis168 发表评论于
这个绿师不主持正义,还装模作样追究网友的法律责任,那你去追究呀!网友的唾沫都可以把他们淹死了,这些无良狗男女!
谷惠子 发表评论于
翟女法律上应没什么问题。一千万是离婚协议上写的,不管是什么原因合不合理是苏男同意的。道德上翟女应受谴责。特别是对一个爱自己的人是太薄情了。
lulu071058 发表评论于
咬人的狗不叫唤 这小子胆儿够壮的 现在已经过了两个小时了 赶快告吧 不然再过一会被告得在法院门口排大队应诉了 你小子忙的过来吗 还是老郭说的好 欢迎耒告 一切却刚刚开始 范bb和zxx是一路货
Maude 发表评论于
关她30年,出来老太婆了就骗不了了。
warshipfreedom 发表评论于
網友們一起合力逼死這個cunt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律师跟翟女结婚比单纯替她辩护来钱,等女的坐牢去了律师住在她前前夫买的大别墅里看家护院多爽啊。
zxxxz 发表评论于
这个回应反映了律师的水平。就一个字,low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这律师看样想替翟女辩护保住一千万从中抽成,祝他好运,不行就把这女的娶了吧,她挣来的亿万家财可以分一半。
zhichi 发表评论于
人家儿子死了,还能皆大欢喜吗?想什么了这是。
kai2002 发表评论于
字写得工整
长弓手 发表评论于
至少证明一点:这家律师保全了马蓉,也就是说,宝强没离。不然,怎么可能把这个案子接下来?一定是有成功案例在先了。
云之岚 发表评论于
伸张正义,给死者一个交代,不要包庇纵容犯了诈欺罪行的罪犯。
xincaige 发表评论于
楼下说的对,短线操作要不得。尤其是频繁短线操作,这股风得煞住。
不开窍 发表评论于
代理马蓉,还是代理王宝强?故意误导?
leelingqing 发表评论于
看第8段,放软招了,隔空喊话苏家律师,好商量不要刑事提告。晚了,人命一条,退赔全部赃款赶紧的,外加赔偿苏家父母。离个N婚都敢要一千万“养老费”,人家现在儿子死了,翟家算算该赔多少。委托书上刑事辩护都加上了,看来有坐牢的心理准备喽。
快速返回 发表评论于
她是在转移视线,不然怎么做下一单?这单生意做过头了,把人逼死了,老妈出来救火,她妈就是老鸨兼经纪人,兼发言人。
披云 发表评论于
早就应该交律师处理,反应太迟钝,若反击成功,不就自证清白了,说很多废话干什么呢?可笑之极!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翟的妈不是说它不吃不睡吗?原来是招个帮立牌坊的。
应该雇那个帮诈骗的绿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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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女的跟邓文迪有的一拼,人家至少还想把日子过下去,给老默生两孩子。这女的就是短线操作,还把人逼死了。
快速返回 发表评论于
这女的应该不是第一次了,好好查一查。前有马蓉,后有姓翟的,还记得有个宝马女。这股风气不杀一下,整个社会彻底倒退。结婚就是钓大鱼,钓到了狠狠斩一刀。
千夜 发表评论于
几个月后律师和美女离婚了,美女接管律师楼,律师净身出户……
Tony897 发表评论于
苍天有眼,让报应早点到来吧!
leslieking 发表评论于
这个女的要关她二十年,害人不浅。
KM2016 发表评论于
1000万里给律师多少?
Rosemarylike 发表评论于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2017-09-17 21:32:41
终于有女方声音了。这是好事。洪水猛兽的一边倒不能自动代表正义。
弱弱说一句,还真没正义什么事,从法律上来可能是清白的,但是道德这一关是无论如何说不过去的。不过此女要的就是钱,别的也不会在乎
GG2006 发表评论于
畏罪自杀有啥好折腾…
我不是愤青01 发表评论于
还能变出花样来吗?
依泓 发表评论于
勿忙结婚匆忙离婚,1000万的青春损失费?女方提出这种要求就是太离谱了
难为 发表评论于
有本事证明当事人没有骗婚威胁逼死男方,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有门部关 发表评论于
终于有女方声音了。这是好事。洪水猛兽的一边倒不能自动代表正义。
zijie 发表评论于
威胁的情况下达成的协议也是违法的
wx3000 发表评论于
都第几手了还值1000万?
sahafu09 发表评论于
使劲追究啊,倒想看看这家人能变出一朵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