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自由时报
〔記者吳柏軒/台北報導〕本報日前踢爆業者違法幫台灣學生代辦或仲介赴中國留學,引發教育部正視,除主動查察,並移送十二家違法業者給檢調。
教部表示,從二○○○年至今累計移送八十四家次,違法恐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提醒業者勿僥倖。
累計19年移送84家次 教育部國際司重申,依兩岸條例第廿三條規定,中國教育機構要在台灣辦理招生或居間介紹,必須經過教育部的許可。
目前政府並未開放中國來台招生與相關仲介、代辦事宜,因此檯面上任何實體、網路的赴中留學,都屬違法。
最重判一年或併科百萬罰金 教育部國際司說明,違法進行中國留學招生、代辦及仲介等,將面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且案件涉及相關刑責,教育部均會移請檢調單位調查、蒐集事證,再由檢調移請法院審理。
據統計,教部已移送了八十四家次的業者。
國際司指出,其中部分業者違法二、三次,但未掌握到後續檢調相關移送與法院判刑紀錄。
近年皆有零星移送,這一波十二家算近年較高,但二○○二年也曾移送廿家。
國際司表示,這波移送類型,各式各樣招生資訊皆有,包含主打知名中國大學,甚至特別鎖定醫學科系等廣告,目前已有幾個網站主動撤下赴中留學的業務。
國際司提醒,除了限制招生,依法相關的教育廣告亦屬禁止之列,代辦與仲介留學業者宜注意兩岸條例規範及現行政策,不要以身試法,未來將強化法規宣導、案件調查與移送作業,防杜相關違法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