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揭幕,全国政协委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朱征夫在会上提出建议,修改《国籍法》第九条:
如果中国公民取得外国国籍之后,不主动申请放弃中国国籍,则中国只承认该公民中国国籍,对其外国国籍不予承认。
简单来说,这个提案的出现,就是要解决目前许多海外华人面临的双重国籍问题。
朱征夫认为:不能把取得外国国籍和不爱国划等号,很多中国人取得外国国籍,并非对祖国没有感情,可能是工作需要或者其他原因。
因此,他的新提案希望以较为温和的方式来处理这个问题,让已经取得外国籍的中国籍人士,在自己没有自愿放弃中国籍的情况之下,依然能够保有中国籍。
我们先来看一下《中国国籍法》关于这方面的相关规定:
《国籍法》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
《国籍法》第五条: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国籍法》第九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
可以看出,对于海外华人的未成年子女来说,现存的非双国籍制度,也影响着子女的国籍身份。
也就是说,孩子的国籍,一定程度上是依靠父母的身份来决定,简单来说就是:
若在英华人父母希望孩子拥有中国国籍,则需父母任意一方有有效中国国籍,那么小孩在18岁前,有权选择具有中国国籍or英国国籍。
无疑,这个提案对英籍华人、或是有打算加入英籍的中国中国公民来说,是个极大的好消息!
一直以来,因为中国法律不承认双国籍制度的原因,很多在英国生活、工作的华人,在入籍问题上,都非常犹豫。然而目前看来,如果这项条例能够顺利实施的话;
首先,已经入籍英国的华人可能不需再担心中国国被籍取消,来往中英两国之间也不需再办理中国签证,省去了很多麻烦;
其次,这项政策也会鼓励更多在英国生活的中国公民加入英籍,更好地享受英国当地福利政策的同时,也不会丢掉自己的中国身份。
面对这项新提案,朱征夫在接受《北青报》采访时表示:
目前的《国籍法》第九条被制定的时候,我们的国家实力还比较弱;
但现在情况不一样了,世界范围内特别是西方发达国家,都在争夺人才和资源,国籍已经成为了争夺人才资源的重要手段;
自动丧失国籍,把人才让给别的国家,这并不符合国家的长远利益。
此外,修改这条规定,也能使国家可以保留对公民在司法、税收上面的管辖权。
其实,虽然双国籍制度尚未实施,但近两年来,关于国籍相关的政策新闻层出不穷,而且大多都是对英籍华人有利的政策。
》》2018年1月,中国公安部针对海外华人的回国问题颁布八项措施,其中包括开放5年往返签证的条例,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
对来华探望亲属、洽谈商务、开展科教文卫交流活动及处理私人事务的外籍华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按规定签发5年以内多次入境有效签证;
对在当地工作、学习、探亲以及从事私人事务需长期居留的外籍华人,可按规定签发有效期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
很多国内媒体表示,5年以内的居留许可,虽然有时间限制,但是其实就类似准绿卡了。
这八项措施还涉及就近办证、自助办证、免费照相、外籍华人办证、边检自助通关等多个方面。
2017年12月28日起,北京、天津、河北三省市联动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办签证政策。
来自全球53个国家,持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客票的外国人,可选择从:
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口岸、天津国际邮轮母港口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口岸、北京铁路西客站口岸、河北石家庄国际机场口岸、河北秦皇岛海港口岸
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者出境,并可免办签证在京津冀行政区域内停留144小时。
也就是说,对于英籍华人来说,如果需要在中国短期停留的话,是不需要办签证的,相当于拥有落地签。
种种迹象都表明,未来关于国籍方面的政策走向,都会对英籍华人越来越有利!
主页菌希望,这项提案的正式通过、实施之日,能够早一点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