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即日起開始報名

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與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客家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合作辦理「海外青年英語服務營」,自2006年開辦以來深獲學生及家長肯定,為續鼓勵海外青年返台從事英語教學服務,2024年預計招募海外青年800位。

活動相關資訊如下:

  • 活動期間:自2024年7月6日至8月2日止。
  • 申請資格:

(一) 僑青:

  1. 需持有僑委會i僑卡,且報名時已就讀 11 年級以上且於 2024年11 月30 日滿17 歲至2024 年 7 月 6 日未滿 25歲(出生日期於 1999 年 7 月7 日至 2007 年 11 月 30 日間,以護照所載年齡為準)。
  2. 現居英語系國家(非英語系國家者需具以英語為母語,或報名時須檢附英文檢定B2以上證明),並能以簡單中文溝通者。

3.報名客籍志工者須由僑居地客家社團推薦,報名時請備註客籍祖居地。

4.前曾參加英語服務營者亦可報名參加,惟以未曾參加過英語服務營者優先錄取。

(二) 歐美地區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學員或主流學校任教臺裔教師推薦學生:

1.報名時無須持有i僑卡,其餘資格比照僑青。

2.臺灣華語文學習中心推薦之學員報名時須檢附教師推薦信。

3.歐美地區主流學校任教臺裔華語教師,每人可推薦2名學生參加,學生報名時須檢附教師推薦信。

三、報名作業:

(一)報名時間:臺灣時間2023年11月24日起至2024年3月10日截止。

(二)報名方式:於報名截止日前至僑務活動報名系統報名(https://

register.ocac.gov.tw/cht/index.php?/sign/2024summer),並將下列文件電子掃描檔上傳至報名系統「繳交文件」欄位。

1.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營隊規則及規範評核表。

2.經申請人及其家長簽章之肖像授權同意書及著作財產權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3.經申請人簽章之數位證書系統隱私權聲明暨個資蒐集處理授權書(滿18歲者則免家長簽名)。

4.醫療保險證明影印本。

5.僑居國護照影印本。

6.自傳(自傳內容請彰顯個人特質與性向,如社團活動領導能力、具教育或英語教學及社工專長、經驗及背景),並檢附最近6個月內拍攝的1.5吋半身照片電子檔1張。

7.志工服務證明、工作證明或其他重要成就、殊榮、事蹟及資格等佐證資料(報名時檢附上述證明得優先錄取,無則免附)。

8.包含在校期間所有學期成績之正式成績單1份(並另申請一份複本備用)。

9.非現居於英語系國家者需檢附英語檢定B2 以上證明(詳附件英語檢定考試對照表)。

10.教師推薦信(以僑青身分報名免附)。

(三)錄取通知訂於2024年4月19日公告,錄取者應於5 月10 日前回覆同意參加或不克參加並上傳機票購票證明及健康證明表,倘逾期未獲回覆或上傳上述資料,則視同放棄參加。

四、活動內容:

(一) 第1週:英語教學培力。

(二) 第2、3週:前往全國國中及國小,從事英語教學志願服務(教學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每天8小時)。

(三) 5日:臺灣文化參訪。

五、活動費用:

(一) 主辦單位負擔費用:志工在營隊期間之膳宿及團體交通、行政等費用,另為每位志工投保新臺幣400萬元意外險及新臺幣40萬元意外醫療險。

(二) 志工自行負擔費用:

  1. 僑居地往返臺灣之旅費。
  2. 醫療保險理賠額度以上之醫療費用。
  3. 提前報到或延後離營之膳宿及其他費用。
  4. 其他個人費用。

六、護照及簽證:所持護照效期須在6個月以上,方可核准入境。另依所持護照有不同的免簽天數。參加者若欲延長停留期間致在臺總天數超過30~90天的免簽停留天數,將無法適用免簽證或落地簽證,請事先向我駐外館處申辦適當停留期限之簽證持憑來臺,否則若發生無法延長停留狀況,主(承)辦單位將不負任何責任。

七、權利義務:

(一)活動期間住宿以4~6人為原則。

()本活動係屬國際服務義工性質,非參訪活動,教學服務期間,所分發之服務學校有可能屬於偏遠或教學資源落差較大的地區,其生活及住宿環境有一定落差,期志工藉由教學服務深度體驗並融入在地文化,建立志工正確服務認知。

()僑委會保留審核、錄取及分發志工之權利,各錄取志工一經本會分發服務學校後,恕無法接受更改學校之請求。

(四)凡經錄取且參與服務者,除身體或不可抗力之因素外,均須完成英語教學營隊服務;全程參與前3週活動,無違反主(承)辦單位或服務學校之各項規定者,將由主辦單位頒發80小時之中英文服務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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