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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财经网站Benzinga北京时间8月2日报道,美国律师事务所Klein Law Firm周二宣布,已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购买微博公司股票的股东,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指控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
诉讼称,在集体诉讼期内,被告发布了严重不实和/或误导性公告,和/或并未披露以下信息:(1)微博缺少必要的互联网视听节目牌照;(2)微博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节目包含了违反中国政府规定的内容。
2017年6月22日,微博宣布收到中国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的通知。通知要求地方监管部门“采取措施暂停多家公司的视听服务,原因是他们缺少互联网视听节目播放牌照,在其网站上发布的特定评论节目包括了违反政府规定的内容”。
微博股东可以在2017年8月28日之前向法院申请担任首席原告。
另外,律师事务所Law Offices of Vincent Wong也在周一宣布,已代表在2017年4月27日至6月22日购买微博公司股票的股东,向美国加州北区地方法院提起集体诉讼,理由也是微博违反了联邦证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