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网易
据荷兰《华侨新天地》编译报道,荷兰海关和食品、用品监督管理局(NVWA)在史基浦(schiphol)机场扣留了72公斤活鳗鱼(Paling),携带它们的一对中国男女也被警方当场抓获。这两名中国人是在2017年4月17日被抓。时隔一年后,4月18日,荷兰法官判决他们6个月监禁。
这些欧洲幼鳗被装在共36个盛满水的塑料袋中,并分装在六个普通的行李箱内。他们当时已经办理了登机手续,从葡萄牙飞到荷兰,在史基浦机场中转,准备携带这些幼鳗搭乘航班飞往中国。目前这两个中国人已经被扣留。
据悉,这72公斤的鳗鱼当中,存活下来的已经放生。几十年以后,他们将回归大海并产卵生子。
鳗鱼饭在中国不是很好吃的吗?怎么带个鳗鱼也被判刑了呢?
鳗鱼在欧洲是受保护的鱼种。这两名中国人并没有相关的鳗鱼出口许可,因此被起诉走私。自2009年以来鳗鱼在欧洲成为受到保护的鱼种。
在审讯过程中,这两名中国人表示是帮别人带的,在葡萄牙里斯本机场,有人请求他们携带这些行李箱到中国,这样他们就能有免费的机票。
而且这对男女表示,自己并不知道这些行李箱里是幼鳗。他们只知道是鱼。
因为鳗鱼的繁殖数量在不断地快速减少。为了保证鳗鱼的存活率,欧洲对幼鳗进行了人工培育和放养,因此对有关鳗鱼的出口有着十分严格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