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形成合力 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实效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长。近年来,一些旅游景区发生客栈宰客、导游强迫消费甚至殴打游客等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旅游业是新兴产业,关联性、带动性强。推动旅游业大发展,需要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出重拳、下猛药,对欺客宰客等旅游市场乱象进行整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游客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需要多措并举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实效。

严格依法监管。中国的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都对旅游经营者、导游、消费者等的权利义务作出了规定,导游管理办法也在今年正式实施。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没有严格执法,就难以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维护游客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关键在于认真执行这些法律法规。包括旅游、工商、公安等部门在内的旅游市场监管主体,应当依法对违法经营的旅行社、酒店、景区等旅游经营者进行查处,决不能该发现的违法问题没有及时发现,或者发现了问题却不及时整治。监管部门只有严格公正执法,让违法者付出代价,才能形成威慑,预防和消除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游客合法权益。

加强日常监管。提升旅游市场监管实效,应将功夫下在平时,对违法行为做到防患于未然。平时不加强监管,对一些轻微的违法行为失察、放纵,就会给旅游经营者释放错误信号,导致他们为了牟利从事更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对旅游市场中的欺客宰客等乱象,不能只简单地通过事后处罚来整治。因为这种事后处罚的方法容易让违法经营者产生侥幸心理,监管部门只要稍一放松,乱象就会复发。监管部门应注重在平时下功夫,加强日常监管,把问题根子找准,把病根彻底切除。

创新监管方式。当前,旅游市场新业态、新消费模式不断涌现,旅游市场的监管方式也应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创新。应注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搭建信用监管信息平台,对旅游经营者实施动态监管。比如,对旅行社、旅游餐饮经营者、旅游景区经营者、旅游住宿经营者等进行信用评价,建立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旅游经营信用监管信息系统。同时,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协同治理,形成以政府部门为主、社会相关力量共同参与的旅游市场监管机制。比如,依法组建旅游协会、导游服务组织,让它们依据协会章程、行业规范对存在违章、轻微违法行为的会员企业和个人及时进行培训、引导、提醒、劝诫和整治。

营造守法氛围。旅游经营者是旅游市场的服务提供者,没有其发自内心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就难以建立规范的旅游市场秩序。应对其开展普法教育,引导其树立法治观念,自觉遵守法律。旅游市场监管主体不仅要严格执法、常态化执法、创新执法,还要在执法中善于开展普法教育,加强对旅游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让旅游经营者知晓行为的法律边界。同时,也要引导广大游客了解自身的合法权益,做到明明白白消费、合法合理维权。

《 人民日报 》( 2018年04月23日   0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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