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天涯连线
话说美国是全球第一大蜂蜜消费国,这是无争议的。
有消费自然就得有生产,全国第一大蜂蜜生产国是谁呢?
中国。
中国的蜂蜜产量全球第一,而且因为中国人的饮食中,对蜂蜜的需求量不高,所以国内市场消化的份额很小,于是主要就销往美国。
中国蜂蜜品质好,还便宜,于是美国国内蜂蜜行业则大受打击。
蜂蜜这东西不是地里种的,而是蜜蜂采的,养蜂是个技术活,中美都一样,所以美国的蜂农们不但赔钱,还得伺候蜜蜂大爷们,因为一旦蜜蜂大爷们死了,就得重新再买,新买来的蜜蜂财迷是不热情的,得过几年之后适应了当地气候才能够让蜂蜜比变的有利可图。
但你懂得,美国对于农业保护是很严重的,蜂蜜也属于农产品,于是美国的蜂蜜行会就联合起来给国会提案,说要求限制中国蜂蜜的进口,以保护美国本土的养蜂业和蜂蜜业。
于是国会就通过了。
中国出口美国的蜂蜜从此有了配额限制,而且逐年递减。
与此同时,美国也做好了中国去wto打官司的准备(wto对于这种非关键农产品的人为设置商业壁垒是反对的)但是中国却没什么反应。
至少来自官方没什么反应。
过了两年,美国的蜂农们发现,自己的行业一点没有好转,进口蜂蜜依然占据美国本土蜂蜜市场的绝对份额,于是他们做了一个调查,发现在限制中国蜂蜜进口之前,根本就不产蜂蜜的菲律宾,马来西亚,新家坡和香港自从限制中国蜂蜜进口之后,每年出口到美国的蜂蜜总额直线上升,而且经过美国蜂蜜协会分析蜂蜜内含的花粉颗粒之后赫然发现,所有花粉颗粒均来自中国大陆的植物。
看到这里大家都懂了,这就是传说中的贴标销售,我的产品贴你的标,买到不让我的产品销售的国家, 咱俩做地分成。
于是美国商务部的限制蜂蜜进口配额国家(地区)名录里面又多了四个倒霉蛋,而且美国就中国蜂蜜套牌贴标销售的行为向中国提起了外交照会,当然,我神勇无比的外交部照例是予以坚决否认的!
但故事到这里还没完。
话说时间又过去两年,美国蜂蜜行会发现,本土蜂蜜的销售不但依然没有起色,而且份额越来越小,经过调查,现在的销往美国的蜂蜜的最大的国家,居然变成了印度。
三哥从一个根本没有养蜂这种职业的国家,一跃而成为世界最大的蜂蜜生产国,而且产品主销美国……
这是不是很眼熟?
于是蜂蜜行会故技重施,去了蜂蜜样本,分析其中花粉颗粒,结果让人大吃一惊!
居然真的是印度的植物花粉,而且还是南亚次大陆特有的植物花粉。
美国的蜂农们迷茫了,于是他们凑钱派出了调查团前往印度调查印度的养蜂情况。
印度商务部信誓旦旦的说,印度今年致力于高附加值农副产品的技术保护和技术推广,印度已经具备取代中国成为美国最大的蜂蜜供应国的实力,欢迎美国代表团前来考察交流,传播先进经验。
于是在印度,美国蜂农们见到了先进的现代化蜂蜜加工生产线,世界一流的蜂蜜加工工厂,但是,他们走遍了印度城乡,尼玛也没见到一个养蜂人,前面说了,全世界蜂蜜都是蜜蜂采的,人工合成的蜂蜜口感根本没法和天然的比,而且蜂蜜中溶有少量蜂蜡,更是滋补佳品,人类无法人工合成。
如果印度成为了世界最大的蜂蜜生产国,那他的蜂农都在哪呢?
印度商务部的解释是这样的,印度地广人多,蜂农又不能固定在一个地方要随四季而走,所以很难看到。
这里有也算充分,于是美国代表团无功而返。
美国虽说可以再把三哥加进黑名单,但至少也得需要一个理由,不管理由是不是合理,面子上得过得去,而这次,真的一点理由都没有。
于是,美国动用了自己的情报系统,得知了真相。
原来,蜂蜜还是中国的,只不过在中国进行初加工的时候,加了两道工序:
1.用纳米筛过滤掉蜂蜜中的花粉颗粒。
2.人为添加入从印度进口的花粉。
然后套牌贴标销售。
于是,美国蜂蜜行会出离愤怒了,尼玛中国人狡猾狡猾滴!
就在他们正在想该怎么对付这种情况的时候,欧盟三国销往美国的蜂蜜份额急剧增加,他们是,英法德……
最后说一个不算结尾的结尾吧,动用情报机构,派出调查团,游说国会都是需要钱的,而这些钱又都会均摊进蜂蜜的成本中,无形中,增加了美国蜂蜜的成本,本来价格就高的美国蜂蜜,这下子更贵了,本来就有限的市场竞争力,这下有收到了严重的削弱,本来就萎靡不振的美国养蜂行业进入了恶性循环……
截止到本文写完的时候,美国本土蜂蜜对市场的占有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了。
但是,中国在这件事情里面,也并非唯一的赢家。
因为中国至少手把手教会了8个国家和地区如何利用wto的漏洞坑爹,这些国家很多并非蠢蛋,只不过没想到这一点,想明白了之后举一反三,发扬光大,推陈出新,继往开来,将跨国商贸推向了一个新的时代。
这就不是中国所阻拦得住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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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弈中的中美蜂蜜贸易战争
来源丨中国贸易报
记者丨范丽敏
在《蜂蜜战争》这款游戏中,饥饿的泰迪熊乘着降落伞从天而降,他们将抢夺美味的蜂蜜。而小蜜蜂们则利用自己的尖刺,让泰迪熊们尝尽苦头,保卫珍贵的蜂蜜和蜂巢。
游戏外,全球数一数二的蜂蜜出口大国——中国,与蜂蜜消耗量最大的国家——美国,已经进行了长达20年的“蜂蜜战争”。
美国征高额反倾销税中国企业从积极应诉到选择沉默
“中国蜂蜜企业很难进入美国市场,因为他们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在接受《中国贸易报》记者采访时,东方巨人集团(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颐寿园(北京)蜂产品有限公司总裁陈红军表示。
2012年11月19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再次作出日落复审裁定,若撤销现有的对中国进口蜂蜜的反倾销税令,很可能会导致在合理的、可预见的时间内涉案产品继续对美国国内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从而决定继续对从中国进口的蜂蜜征收巨额反倾销税。
“这意味着,美国将继续维持目前的反倾销税率,其中除对浙江、江苏、上海、安徽、河南、内蒙古等地的少数几家中国蜂蜜生产商征收25.88%至57.13%的税率外,中国其他蜂蜜生产商普遍将被征收高达183.8%的反倾销税(即每千克蜂蜜被征收2.63美元税额)。”陈红军说。
所谓日落复审,是指在征收产品反倾销税5年后,相关机构进行复查以确定未来是否继续征税。根据世贸组织反倾销协议的规定,任何最终反倾销税,均应自征收之日起5年内终止。日落复审将决定反倾销是继续生效、延伸、提高税率,还是终止。
对于美国的第二次日落复审裁定,没有一家中国企业应诉。
对此,一位了解美国蜂蜜反倾销案的业内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说,这是因为长期以来,美国商务部对待中国蜂蜜企业采取很多不公正的做法,并且一直都没有改变。
“规则未变,应诉又有何用?”上述业内人士举例说,比如,美国商务部在复审中不接受中国提供的替代国参考价格,而是一直采用非常高的印度原蜜价格作为替代价格,并且对中国蜂蜜的审查非常严格,造成中国蜂蜜企业在复审时取得的税率一直不理想。
“在综合权衡利弊之后,中国企业选择了集体沉默。”业内人士说。
事实上,中国蜂蜜企业的应诉积极性,在第一次日落复审时已经显得明显不高。
对于6年前的那次应诉,上述业内人士坦言,当时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想组织企业应诉,以改变日落复审的裁定。“然而,大多数企业已经信心不足,经过综合考虑,纷纷决定放弃应诉。”该业内人士解释说,这是因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一方面,在美国对华几百件反倾销案件中,日落复审阶段打赢的仅有几个,胜诉的概率比较低;另一方面,美国蜂蜜业界态度十分强硬,希望将限制中国蜂蜜进口行动进行到底。
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经过这两次日落复审,中国企业信心渐失,但在2000年,美国向中国发起反倾销调查时,不少企业还是非常积极的。
2000年9月29日,美国两家蜂蜜协会分别向ITC和美国商务部递交了起诉书,指控中国对美国市场倾销蜂蜜,起诉倾销幅度为169%至183%。
“当时,中国食品土畜进出口商会组织了十几家企业应诉,包括在美国国际贸易法院提起相应诉讼。”该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美国商务部2001年9月28日公布的终裁结果中,应诉企业税率为25.88%至57.13%,而其他未应诉蜂蜜厂商的税率则高达183.8%。
“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商务部曾多次与美国商务部就此案进行接触,中美蜂蜜业界也曾试图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但一直未取得预期效果。”上述业内人士说。
中国企业“灰色通关”美国严格审查
为了躲避美国的高额反倾销税,不少企业不得不在产品包装和提货单上做手脚、将蜂蜜改头换面,或以果汁、糖浆和甜味剂等产品的名义进入美国;此外,他们还利用转口贸易、注册多家公司、小货量进口等多种“灰色通关”方式,将中国蜂蜜出口到美国。
一宗被揭发的案件中这样描述了中国蜂蜜的“灰色通关”:来自中国大陆、中国台湾和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商人们,故意把装有中国进口蜂蜜的货柜桶标示为“米果糖”;通关以后,这些“米果糖”在仓库里被再次换标,重新封装成琥珀蜂蜜,然后出售给美国消费者。
“灰色通关”的曝光,在今年2月达到了高峰。
据彭博新闻社报道,2月20日,美国海关下属的移民和海关执法局(USICE)宣布破获“有史以来最大的反倾销刑事案件”,该案指的是一宗大量中国蜂蜜在进入美国时伪装成来自其他国家蜂蜜的案件。
“蜂蜜行业因反倾销欺诈而受到了攻击。”美国入境和海关执法局副局长丹尼尔·拉格斯代尔表示,这起案件只是该局调查的商业欺诈案的“冰山一角”。
这项调查源自2008年开始的“蜂蜜门计划”,分为两个阶段:在第一阶段,联邦当局指控14人涉嫌逃避约8000万美元的反倾销税;最新阶段的调查结果导致美国最大的两家蜂蜜供应商,得克萨斯州的HoneySolutions(第一蜂蜜控股公司)和密歇根州的GroebFarms(格罗布养蜂场公司)与政府达成延期诉讼协议,并分别支付了100万美元和200万美元的罚款。
美国政府针对中国蜂蜜执法时,经常采取“钓鱼”的做法。诸如HoneySolutions日前宣布,会积极配合美国执法部门的侦查工作,提供卧底采购总监的职位,以引诱不法商人上钩。
这种“钓鱼”的侦查方式,本来多用于走私、贩毒、造假、贩卖军火等犯罪领域,假扮成交易方的警察,用秘密录音等方式获取嫌犯的罪证。
而对于商人们铤而走险的行为,陈红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其实商人们采用转口贸易的方式向美国出口中国蜂蜜,不仅需要缴纳叠加关税,以及由此带来了航运、人力成本等流通环节的费用,而且还要承担高额罚款的风险,因此,利润并不比走正规出口渠道所得高多少。
中国新出口商“买磅”美国设置门槛
美国虽然从2001年开始对中国蜂蜜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使得从中国进口的蜂蜜数量一度下跌,但在随后的三四年中,中国对美国蜂蜜出口量却稳步回升,反倾销并未阻止中国蜂蜜进入美国市场。
为什么?
“这是因为在最初几年中,一直有层出不穷的中国新出口商在美国商务部做复审,而且一直能够成功‘买磅’。”上述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所谓新出口商复审,是对新出口商提出的复审申请进行审查的程序。
“当时,新出口商随时可以参加复审,并且在美国商务部对其终裁出台之前,可以在保险公司的担保下,不用交纳最高税率的保证金,也就是以零税率向美国出口中国蜂蜜,这就是‘买磅’。”业内人士介绍说,实际上,新出口商只要交给保险公司一些费用就可以出口了,且数量没有限制。
这一根据来自美国《乌拉圭回合协定执行法》。该法规定,复审机关一旦立案复审应当立即通知海关,允许进口商为新出口商的每一单进口被调查产品提供保函或其他担保而不用交纳现金保证金。
然而,包括美国养蜂组织在内,所有行业起诉方都发现了这一漏洞,遂向美国国会呼吁,要求停止“买磅”。
为此,2006年,美国取消了《乌拉圭回合协定执行法》中的上述规定。
“自此,中国新出口商逐渐失去了对美出口蜂蜜的优势,中国对美出口蜂蜜量锐减。”上述业内人士说。
美国挑起事端中国与其达成和解
当然,在20年的中美蜂蜜战争中,也曾有成功达成和解的例子。
中美蜂蜜贸易摩擦始于1993年。当时,美国养蜂者联合会和美国蜂蜜制造者协会利用406条款(是指美国国会效仿了例外条款的模式,制定了专门针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口货物的特殊例外条款,即市场干扰条款)来阻止从中国进口蜂蜜。
考虑到此案涉及出口金额达上千万美元,美国商务部在初裁时采取了不公平的裁决方式,确定倾销幅度达125%。ITC也作出了肯定性初裁,裁定中国对美出口蜂蜜存在低价倾销行为,并对同类产业构成损害。
“由于406条款要求政府要考虑美国消费者的利益,因此中国聘请律师,成功争取到了美国消费者的支持,让美国消费者给政府施压。”上述深谙美国蜂蜜反倾销案的业内人士告诉《中国贸易报》记者。406条款下的调查后来被迫中止。
一年后的1994年,美国养蜂者联合会和美国蜂蜜制造者协会又利用反倾销法,再次起诉中国出口蜂蜜以低于公平价值的价格向美国市场倾销。
该业内人士说,这次中方用同样的办法,迫使美国商务部接受了中美双方政府签订的中止协议(SUSPENSIONAGREEMENT),停止了反倾销调查。
所谓中止协议,即中国出口商完全依照美国商务部规定的数量和价格出售蜂蜜。协议规定,年度出口量为4392.5万磅,按美国蜂蜜市场增长情况,出口量的调整最多不超过年度配额量的6%。
而在价格方面,中止协议规定,参考价格是相当于在最近6个月美国从其他国家进口蜂蜜的单价的加权平均价的92%。中国政府应保证出口价格相当于或高于此参考价格,并提供有关合同书和价格资料,以便商务部核实。
“蜂蜜反倾销案是中美政府之间用中止协议条款来处理反倾销事件的第一个案件,是解决双边贸易摩擦的一个很好的方式。”上述业内人士说。
不幸的是,2000年8月1日,该中止协议自动终止,随后而来的就是十几年的高额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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