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凤凰网
特朗普多年的私人律师和“白手套”科恩(Michael Cohen) 与联邦纽约南区检察官达成认罪协议,承认八项罪名;特朗普竞选团队主席马纳福特(Paul Manafort)在联邦弗吉尼亚东区法院被陪审团判决八项罪名成立;特朗普在众议院的主要盟友、加州众议员邓肯·亨特(Duncan Hunter)在联邦加州南区法院被大陪审团起诉滥用竞选基金。
亨特是2016年第二位公开支持特朗普竞选的众议员。第一位公开支持特朗普的众议员是纽约的克里斯·考林斯(Chris Collin),他已于两周前因内幕交易被美国联邦调查局逮捕。
真相就是真相,腐败就是腐败,法律就是法律
前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普里特·巴拉拉(Preet Bharara)称8月21日这一天是“法律日”,因为这一天再次证明了“真相就是真相;腐败就是腐败;法律就是法律。”
就在几天之前,特朗普的新律师朱利亚尼扬言“真相不是真相”(Truth is not the truth)。几天之后,法律给了他和特朗普一个明白无误的回应。
同时,8月21日也是一个令美国自省的日子。当被问到新建立的美国是一个什么样的国家的时候,富兰克林(Benjamin Franklin)回答说:“一个共和国,如果你们能保持下去的话。”国父们在《独立宣言》和《合众国宪法》里所设想的一个三权分立、公平正义的社会是否还存在于现实?当犯罪嫌疑人占据白宫,国家最高行政权力被腐败所侵蚀;当总统高级幕僚和议员一个个被揭露是犯罪分子,政府高层如同黑帮团伙; 当民主的最根本的原则——言论自由可以被外国势力所利用,民主最根本的机制——选举可以被外国特工所操纵,我们如何确保法治的正常运行,如何重新树立对民主的信心?
比“水门事件”更恶劣
前《华盛顿邮报》记者,1972年“水门事件”主要调查者之一卡尔·伯恩斯坦(Carl Bernstein)指出:特朗普的政治丑闻比“水门事件”更严重,当前美国政治的生态也比“水门事件”时期更恶劣。
保守派作家乔治·威尔(George Will)称特朗普与俄国是”光天化日下的串通”(Collusion in plain sight), 但是几乎没有任何共和党议员敢于质疑和批评特朗普,共和党控制的议会完全放弃”平衡与制约”的功能,不但不能制止特朗普的各种妨害司法公正和滥用权力的行为,反而助纣为虐,协助特朗普攻击独立的司法体系和国家安全情报机构。
科恩在认罪协议中明确说明他所犯下的违反竞选经费法的罪行都是在特朗普直接授意下进行的。认罪协议由科恩宣誓签署,美国联邦南区检察官承认其所述均为事实。这是美国历史上第二次在正式法律文书中指认在职总统犯下联邦重罪。唯一前例是1974年“水门事件”调查完成之后,联邦大陪审团起诉尼克松主要助手的起诉状中,指认尼克松本人为“不予起诉的共同犯罪合谋者”(unindicted co-conspirator)。如果特朗普不是在职总统的话,他将会立即被起诉和被逮捕。几乎可以肯定的是,特朗普最晚在离职之后会被起诉。
认罪协议签署之后,科恩通过律师拉尼·戴维斯(Lanny Davis)向特别检察官穆勒(Robert Mueller)承认:特朗普事先就知道2016年大选前俄国特工侵入民主党总部的电脑系统,后由维基解密发布。科恩称他掌握的一些证据与特别检查官调查的特朗普阵营通俄叛国案直接相关,科恩愿意与特别检察官合作,并向国会作证。
至今为止,通俄叛国案被特别检察官穆勒和其他联邦检察官起诉的共有:特朗普的国家安全顾问弗林(Michael Flynn),已认罪并与检方合作;竞选团队主席马纳福特,已被判决有罪;竞选团队高级助手盖茨(Rick Gates),已认罪并与检方合作;特朗普外交顾问帕巴达博里斯(George Papadopoulos),已认罪并与检方合作;荷兰律师茨万(Alex van der Zwaan),已认罪并服刑; 加州居民皮奈多(Richard Pinedo), 已认罪;13名俄国公民和3家俄国公司,和12名俄国军方情报人员。
俄国特工入侵政府电脑系统违反《计算机欺诈和滥用法》等联邦刑律,特朗普阵营与入侵者串通、利用非法所得属于“协助”(aiding and abetting) 犯罪,与犯罪者同案;如果界定入侵政府电脑属于战争行为,协助外国入侵本国政府电脑系统则构成叛国罪。利用非法所得帮助竞选违反禁止外国干涉美国大选的联邦刑律;掩盖犯罪事实、开除FBI局长科米(James Comey)和其他调查人员涉及妨碍司法公正罪;威胁、利诱证人涉及“操纵证人罪” ,特朗普和其助手涉嫌触犯的联邦刑律已经高于尼克松几倍。
特朗普该起诉还是弹劾?
在职总统可以不可以被刑事起诉?美国宪法中没有提及,历史上也没有先例。美国司法部官员对此问题先后撰写了四份备忘录:一份认为在职总统可以被刑事起诉;三份认为不可以。这些内部备忘录都没有法律效力。特别检察官穆勒可以直接起诉特朗普,特朗普的律师团队会挑战刑事起诉在职总统的合宪性,案件最终必然由联邦最高法院决断。这解释了共和党议员为什么急于通过布莱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接任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空缺的听证程序。卡瓦诺不认为在职总统可以被刑事起诉。
特别检察官也可能遵循“水门事件”案模式,在对其他犯罪嫌疑人的起诉书中明确指认特朗普为“不予起诉的共同犯罪合谋者”。在这种情况下,众议院迫于压力,很有可能启动弹劾程序。《合众国宪法》第一条第二款和第三款中规定了弹劾总统的程序。弹劾总统由众议院启动,参议院“审理”,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担任象征性的主审。所以弹劾程序是政治程序,不是法律程序。《合众国宪法》第二条第四款规定的弹劾总统的门槛实际上不是很高,如果总统犯下“叛国、受贿、重罪或者轻罪”四种情况之一, 则可以被弹劾。
如果特别检察官最后选择保守的方式,只是在调查报告中列举特朗普涉嫌犯下的罪行,把决定权完全交给国会。那么,如果共和党继续占据国会两院多数席位,其启动弹劾程序的可能性不大。如果11月中期选举民主党获得众议院多数席位,众议院启动弹劾程序不会有太大悬念。参议院会如何表决、是否定罪,将取决于当时的政治气候和公开出来的罪行证据数量。
特别检察官的调查还在不断深入,法学界普遍估计小特朗普和库什纳将是下一波被起诉的对象。随着情势的迅速恶化,特朗普的反应也日益歇斯底里。他几次试图解除特别检察官穆勒的职务,攻击知晓他底细的前高级情报官员,打压揭露真相的新闻媒体,同时不断挑动国际贸易争端。
在可预见的将来,闹剧还将持续,法治还会被挑战,真相还会被质疑。但是诚如美国废奴运动先驱西奥多罗·帕克(Theodore Parker)和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博士所说过的:“道德宇宙的弧线是漫长的,但它终究会偏向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