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动议指出,FBI干员在没有获取适当搜查令,也没有事先要求的的情况下,对关押克里斯汀森的牢房进行搜索,此外,他14日从法庭返回监狱时,也受到了检查,克里斯汀森随后发现狱中的个人物品已遭翻动。
辩护律师表示,FBI除了搜查被告个人物品外,还采访了目前与克里斯汀森同住的几个狱友,律师说,FBI人员是从防火门禁入牢房,并携带了照相设备。
紧急动议指出,这一行动侵犯了被告的第四及第六修正案权利。
该案是否列入联邦罪的决定关系重大,一旦法官同意辩方动议,排除该案属于联邦罪,那么以联邦法求处克里斯滕森死刑的控诉必须全案撤销。
17、18日两天,皮欧利亚联邦法庭举行章案的审前听证,主要针对被告辩护律师之前提出”禁止对克里斯汀森所进行的录音做为证据”、”联邦当局在调查开始的几天,违法搜索克里斯汀森租住公寓”两项动议开庭。
目前此案要从联邦罪除名机率很低,不过17、18日进行的”质疑检方证据合法性”动议,因相关证人证词,为检方重要证据之一,一旦无法列为证据,也会对案件产生重大影响。
多名联邦调查局干员与香槟伊利诺大学校警17日在厄巴纳(Urbana)联邦法庭审前听证会上作证表示,被告原称案发时在家睡觉、打电子游戏,在警察表示”我知道你载走她”后,即改口”曾搭载一位英语不好,看起来苦恼的女孩”。
法庭播放了6月14日到15日凌晨,FBI向克里斯汀森问话的视频片段。
影片中显示,伊大警察在视频中说,”我知道你把她载走了”,克里斯汀森此时改口承认载了章莹颖,他说”我接了一个英语很破,看起来很苦恼的女孩,但她上车后不知为何吓坏了,她在附近的住宅区就下车了。”
FBI干员坦雅格利亚(Katherine Tenaglia)作证表示,她与其他同事6月14日到被告家中时,开门的克里斯汀森只穿着内裤,而他妻子全身赤裸,不愿意穿上衣服,后来才同意披上睡袍。
在与调查人员简短讨论后,克里斯汀森同意到 FBI地方办公室接受问话,由于前后交代当天行踪说法不一而被捕,不过没有正式起诉,他被带到福特郡监狱,后来被释放。
克里斯汀森在6月30日,再遭FBI以涉嫌绑架章莹颖被捕,后来这一指控升级为绑架导致章死亡。
章莹颖父母
去年6月14日深夜克里斯汀森被干员带离公寓后,其妻将交车子钥匙交给调查人员,且同意与 FBI谈话,坦雅格利亚表示,访问持续了两个小时,然后对公寓搜索了一小时。
在采访中,其妻子谈论了一些夫妻间的性相关话题,也表示她对克里斯汀森感到害怕。
法官表示,他18日会对”非法搜查被告牢房”的紧急动议做出裁决,至于”是否列联邦罪”、”违法搜索公寓、车辆”及”禁用被告女友录音、狱友证词做为证据”动议,择期再行公布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