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联合报》)
海外网5月28日电 28日一早,台湾各大主流媒体均报道了“4名台籍嫌犯将被遣返大陆”的消息。台当局又跳脚,急着找对方要人。
据台湾“中央社”28日报道,捷克警方根据中国大陆方面申请的通缉令,于去年(2018年)年初逮捕8名台籍诈欺嫌犯。他们涉嫌利用网络电话向中国大陆民众进行诈骗,金额高达100万欧元(约人民币772万元)。经捷克高等法院日前裁定,其中4人将被遣送中国大陆。
目前,“台驻捷克代表处”已向捷克政府展开交涉,期间还向中国大陆“泼脏水”,称大陆“长期忽视人权”,应将这些涉案台籍嫌犯遣返台湾接收司法调查。
然而,台媒透露,在中国政府向捷克法院提出引渡受审的要求后,布拉格高等法院法官决定采信中方“公平审判”和“不判死刑”的保证,因此裁定,将其中4人遣送至中国大陆。
对于台当局的“窘境”,岛内网友既无奈又感慨:“世界各地都在抢人才,只有台湾在抢诈骗犯。”
近年来,虽然台当局多次呼吁民众切勿以身试法,但台籍诈骗犯在境外被捕的消息还是层出不穷。每逢有台籍嫌犯被遣送大陆,台当局也总是忙着“抢人”,却并未真正采取法律措施,思考如何避免不法行为再次发生。台陆委会甚至抱怨,部分台籍嫌犯在陆受到判决,最长超过10年刑期。
据海外网了解,台湾对于电信诈骗没有单独“立法”,而是以普通的“欺诈罪”来审判,最高刑期是5年;如果在大陆,诈骗罪最高为无期徒刑。电信诈骗犯罪活动愈演愈烈,而以往被遣返回台湾的犯罪嫌疑人,并未得到严厉惩治,被轻判甚至无罪释放,许多人又重操旧业。
国务院台办发言人马晓光曾呼吁,要坚决打击各类电信诈骗活动,依法将跨境电信诈骗犯罪分子缉拿归案、绳之以法,保护两岸人民的财产安全。民进党当局不应该罔顾受害人的正当权益,纵容支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打着所谓“人权”的幌子,企图帮助犯罪分子来逃避法律的制裁。这样只能继续贻害两岸同胞,也贻害国际社会。(海外网/李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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