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进入调查阶段 联邦快递有义务接受询问

文章来源:观察者网

央视网15日消息,对联邦快递未按名址投递快递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在6月1日宣布,决定立案调查联邦快递。14日国家有关部门向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送达了询问通知书。专家表示,案件已进入调查阶段,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有义务接受询问。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尹少成表示,按法律规定,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作为本案当事人,有义务接受询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据新华社14日报道,尹少成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联邦快递接受询问,应该是为了更深入、更全面查明事实真相。

尹少成认为,询问可以是一次,也可以是多次。询问只是调查取证的方式之一,这个案件的调查程序还在进行之中。在此期间,如果发现了更多线索,调查范围还可能扩大。

针对美国联邦快递在中国未按名址投递快递事件,国家邮政局局长马军胜6月1日接受央视独家采访表示,任何快递企业都必须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

据人民日报客户端此前报道,美国当地时间6月1日,联邦快递通过官方网站回应:联邦快递高度重视我们在中国的业务。我们与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以及所有中国客户的关系,对我们十分重要。联邦快递要求自己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服务。我们将全力配合任何对联邦快递如何服务客户进行的监管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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