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专家复勘现场后坚信:章莹颖案并未毁尸灭迹

来源:新浪新闻

原标题:章莹颖案并未毁尸灭迹

  留美学生章莹颖遇害案一直牵动着国人的心,扬子晚报也连续跟踪报道。7月18日,凶手克里斯滕森被判终身监禁且永不得保释,但章莹颖案并没有因此结束。章莹颖遗体的下落凶手始终未供述,寻找章莹颖的遗体成大家关注的焦点。有媒体报道称,根据案件推断,章莹颖的遗体很可能已被凶手销溶灭迹,但参与章莹颖案勘查的两位中国刑侦专家却坚信:章莹颖的遗体并未被毁尸灭迹,极可能被凶手“远抛近藏”!

  专家为何得出这个结论?他们在现场发现了什么?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7月31日下午,专访了参与章莹颖案勘查的我国刑侦界著名痕迹鉴定专家、江苏省公安厅特邀刑侦专家、常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原常务副局长刘持平。

  紫牛新闻记者 张斌 

  机缘巧合

  去美国“鉴宝”正遇上

  好友为章莹颖案犯难

“当时我正好在美国,我的好友刘世权博士作为中方代表、家属方代表与美警方建立联系,并在本案刑侦方面进行沟通与合作。他希望我也参与到案件中来,我听说案件后便决定去现场勘查,为同胞出份力。我知悉章莹颖案件是发生在2018年12月中旬,距案发已十五个月了。当时,美国FBI办案遇到了很大困难,嫌疑人克里斯滕森被逮捕后拒不认罪,章莹颖的遗体始终无下落,导致章的家人十分焦虑。”

  刘持平告诉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他参加这次勘查其实比较巧合,芝加哥菲尔德博物馆内收藏着一块我国周朝的“封泥”,上面有一枚清晰的指纹,正是这块“封泥”和上面的这枚指纹,让西方国家承认中国人是世界上第一个使用指纹来完成身份识别的。作为我国指纹界的专家,他一直想去看看这块“封泥”实物,所以于2018年12月去了美国。

  据刘持平介绍,12月14日晚,刘世权博士和他在吃洋快餐的时候,介绍了案件进展情况和困难。刘世权博士希望他能给案件提供一些意见。在仔细聆听了刘世权博士的描述后,他回到住所,结合网上的有关舆情,在假设克里斯滕森确是作案者的前提下,写了自己初步得出的判断,并将其交给了刘世权博士。

  初步判断 凶手属高智商“菜鸟”,排除溶尸可能

“我参与办理的凶杀案有1000多起,听了刘世权博士的描述并查阅了网上的一些情况后,通过经验判断克里斯滕森虽然是高智商,但在犯罪方面还是个‘菜鸟’。”刘持平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当时的初步判断有三点:

  案件性质:此案是凶犯有预谋、有准备的暴力侵害案件,但章莹颖不幸成为受害者属于偶然,两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凶犯也不具有事先掌握章活动信息的条件。

  嫌犯画像:根据现有资料,嫌疑人有着高智商,经过一定时期犯罪经验学习,有犯罪冲动起因,同时过度自信;作案是随机物色对象,事发过程脱离事先预想,造成完美的作案想象与实际能力脱节的结果。当时仅仅是控方尚未触准其关键穴位,所以其尚能抗拒而已,并非是高智商的完美杀手。

  遗体下落:排除、否定案犯在住宅的浴室内将受害人销溶的说法,遗体应是被转移藏匿至罪犯一熟悉的地点。由于警方突然将其逮捕,遗体未来得及作最终的处理,因此仍有很大可能寻找到章莹颖的遗体。

  “我并非实际办案人,所获得的案情信息均属于间接信息,虽可以相信它的客观性,但不接触第一手材料无法验证其真实性。我们在得知无法获得警方首次原始勘查资料的情况下,如能复勘嫌疑现场,则还有可能根据残留痕迹位置、形态等,进行现场重建,借以分析作案过程,推断案件结果。”刘持平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亲自参加现场勘查是侦探的第一要务,刑侦专家通常都有“不看现场不发言”的职业习惯。在嫌疑人拒不认罪的情况下,他最关心的是,“需要确认嫌疑人住宅是否为作案现场,防止以讹传讹。”因此,他和刘世权博士决定次日就去勘查现场,以确定嫌疑人住宅是不是作案现场,只有确定了作案现场,嫌犯才真正锁定。

  现场复勘 遗体有可能被凶手“远抛近藏”

12月15日一早,刘世权博士和刘持平一起驱车行驶了近两百公里,于中午抵达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校区,下午来到克里斯滕森租住的公寓进行实地复勘。

  “我们在美国FBI一位警员的陪同下,对嫌疑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勘查,种种迹象表明,毁尸灭迹说站不住脚。”刘持平告诉紫牛新闻记者,美国警方在搜查时早已带走了浴缸、墙面瓷砖等重要物证。他们实地勘查发现,新租户又重新进行了装修,原始的涉案痕迹荡然无存,但空间格局给他们印象很深,因为浴缸容积太小加上现场痕迹等足以彻底否定了遗体销溶的说法。

  “FBI警员告诉我们,他们最初勘查现场时,在客卫移门轨道槽内,受过专业训练的警犬出现闻到尸骸气的反应,但并没有做出嗅出血腥味的反应。尸骸气是尸体开始腐烂的气味,根据当时的室内环境等推断,产生尸骸气至少要近半天时间。而美国警犬在案发21天后,还能在轨道槽内嗅出尸骸气说明章莹颖遗体在该处移门轨道上停留了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刘持平告诉紫牛新闻记者,他和刘世权博士之所以认为“毁尸灭迹”不可能,是基于以下三点:

  第一,克里斯滕森犯罪经验不足,其作案方法、手段属于临时习得性,尚不具有彻底毁尸灭迹的能力。

  第二,现场痕迹不支持毁尸灭迹说。因为即使使用了高效化学剂,可将软组织等化为液体。但在此过程中,将产生两大现象:一是剧烈的气味蔓延扩散,周围邻居会有所感受,并且气味将吸附入室内的物体中长久地存在;二是人体脂肪化为液体后有很高的粘合力,将随处渗入物体的毛孔之中,无法清除干净。若存在这种现象,美国警方专业人员仅凭肉眼就获知了证据,更不用说骨骼难以销溶。此外,凶杀嫌疑现场环境不具备深度隐藏、销溶遗体的客观条件,若销溶遗体,需要大的容器,这只可能在浴缸内进行,但浴缸太小了,假若放入遗体就没法放很多溶液,不具备达到完全毁尸的条件,美国警方也没发现大量销溶灭迹应有的理化痕迹。

第三,时间上不具有充分的条件。根据调查,其案发后可用于处理遗体的时间不超过48小时,在此时间中,以其能力,采用常规方法,不可能让章莹颖从地球上永久消失。加上美国警方在调查中曾发现嫌疑人在案发后购买过大型帆布旅行包,虽不能证明该大型帆布旅行包用于犯罪活动,但至少表明了嫌疑人有预谋转移尸体的可能。因此,在这种临场状况下,克里斯滕森如按传统物理方法处理是不可能完全做到毁尸灭迹的,能做的是“远抛近藏”, 要么抛尸到很远的地方,要么藏在很近的地方。

遗体下落圈定 两个“地点”

终极推断

  “我们根据美国警方掌握的情况以及案发后克里斯滕森驾驶的嫌疑汽车活动321公里里程分析,嫌疑人隐藏章莹颖遗体的地点,距凶杀现场的最大半径范围不超过160公里。”刘持平说,根据远抛近藏的一般规律,如近藏,其住宅缺少地下室等条件,克里斯滕森一定是去了他熟悉的地方,例如他曾经学习、生活、工作过的地方。但从驱车往返321公里来看,远抛可能性为大。“芝加哥湖区很多,重箱沉尸最为便捷,因此以重箱沉尸于湖内大于深埋地下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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