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是陈世峰带来的!”
这是刘鑫今天第一次出庭时做的陈述
“我没锁门!”
这也是刘鑫的陈述
但她的陈述,依旧让人无法接受
江歌案庭审进行到第三天,迎来了宣判前最关键的环节:控辩双方证人出庭作证。
刘鑫将作为控方证人,通过视频作证的方式还原案发现场,陈世峰方唯一的证人也将出庭。
但今日,开庭后不到半小时,庭审就宣告结束,原因是——陈的证人临时决定不能出庭。(据凤凰网从现场传回的报道)
陈方证人是位日本女士,与陈私交甚好,陈曾教其汉语,传言她为陈垫付学费。
据庭审消息,就在陈世峰杀害江歌2天后,曾向她交代后事,称自己犯了严重的事情,让帮忙退掉房子,并留下了父母的联系方式。
但陈世峰没告诉她究竟发生了什么,她也没有追问,“万万没想到是杀了人。”
谁知,证人不来了,所有人蒙了。
陈疑似提前知道这件事,表情阴暗。
刘鑫这边也是一团糟。
当天凌晨,她还在“义正言辞”diss江歌妈妈的律师,突然单方面宣布解约,称“由于某些原因停止为其辩护。”
幸好,刘鑫出庭了。
刘鑫的身份比较特殊,她既是凶案现场的证人,又是受害者的关系人,还是被告曾经的亲密关系人。
在庭上,刘鑫不停地抽泣,“三叔是我最好的朋友,我还想再见她一面。我们还有好多事情没有做。”
对陈世峰,她说:“我从来没有想过杀人这件事会发生在我身边,他杀了我最好的朋友。我觉得他很可怕。”
刘鑫三大否认
她现身否认三点:
1、没锁门。
检方再三询问刘鑫是否曾经锁过门,刘鑫都是态度很果断的说自己没有锁门,也不知道外面发生了什么,以为是有人在闹着玩。
庭上播放录音后,检方询问这个声音是不是她,她说是的。但由于报警电话接通时,她正返回门口,前半句并没有被录到,据刘鑫称,这句原话为“怎么把门锁了,你不要闹了!”,刘鑫认为门是从外面被锁上的,自己肯定没有锁门。
随后,检方让刘鑫用普通话分别发音“闹”和“骂”,刘鑫很确定地当庭宣称自己说的肯定是“闹”。
2、没听见惨叫。
之前提到过的报警电话中“江歌多次用手肘按响门铃”和“发出惨叫”这些证言,刘鑫表示,报警的时候自己脑子太多信息,非常混乱,没听到旁边的声音,也没有听到惨叫。
3、没递刀。
案件中对判决影响最大的因素:凶器归属问题的真相,也终于有了答案。
这把刀,也是确定陈世峰蓄意杀人的罪名能否成立的关键证据之一。
这把刀到底属于谁?
是陈世峰自己带的?
还是刘鑫给江歌用来防身的?
刘鑫开口了——
“刀不是我递的,家里只有两把菜刀,没在家里见过水果刀”。
(图片来源:凤凰网)
这也侧面证实了江妈妈昨天在法庭说,没在江歌家里见过那把刀的证言,是事实。
值得注意的是,陈世峰案发前还借过放刀的房间钥匙。
警方问话陈世峰所在研究室的教授,教授说有一把在百元店买的刀,一直放在一个有茶柜的房间里,但不知道什么时候这把刀不见了,案发前一天上午,学校有记录陈世峰借过存放这把刀的房间钥匙。
如果刘鑫证词准确,这把杀人的刀很大可能就是陈世峰带来的!
在此,日报君想说
虽然你之前面对着江妈妈和镜头,声泪俱下的一再强调你没有把江歌锁在门外!不是你,断了江歌唯一的逃生之路,导致她惨死刀下;
虽然你也曾一再说开始的时候对凶手是谁并不知情,但事实上报警电话中的录音已经明显指证,你从最初就清楚门外杀人的就是你的前男友陈世峰;
虽然你一再表示希望跟江歌妈妈见面,但事实上你却一再推三阻四,找尽理由不想面对那个因你而死的好朋友的母亲;
虽然你为了平息众怒,维护自己的名誉,答应以后都会去看江歌妈妈,但事实上你却连一个探望时间都说不上来;
你的证言,直接证明刀是陈世峰带来的,其蓄意杀人的罪名成立的可能性变得更大了,他将受到的制裁也将更加严酷。
我们暂时还不能乐观估计陈世峰被判死刑的成功率,但至少,案件真相没有被掩盖,本该属于陈世峰的罪责现在不会被刘鑫分走了——如果刘鑫承认这把刀是她递给江歌的,那么陈世峰蓄意杀人的罪名就无法成立,就更不用说什么判死刑了。
据认证为“在日本的法律从业者”的知乎网友@冰冰称,在日本,杀人罪法定刑是死刑或无期或有期徒刑5年以上。不过有情节酌情处理的,也有5年以下的。
从最近几年的裁判案例来看,初犯杀死1人的情况下,被判13年到20年的为大多数情况。
那么江妈妈想要陈世峰一命偿一命的愿望,能实现吗?
一个很残酷的现实可能是:不能。
通常而言,日本仅对犯有多重命案的罪犯执行死刑。
依据法律,死刑在判决后有漫长的上诉程序要完成。即便用尽所有上诉机会,还得由法务大臣(法务相)签署执行令后方可执行。
而多数法务大臣因为政治主张或其它个人的原因,普遍不愿意充当刽子手的角色,拒签执行令。从而导致日本实际执行死刑的案例非常之少。
从1993年到2010年18年间,日本总共只执行了84个死刑。一届法务相任期内执行死刑的数字,很多就是0。
这也是有例可循的。
1999年,18岁的福田孝行奸杀了一名家庭主妇,并杀害了一名11个月大的女婴。情节恶劣至极,在当时一度引起轰动。
当时一审的结果是无期徒刑,在被害者丈夫坚持上诉9年之后,福田终于被判了死刑,成了日本第一个被判“死刑”的“未成年人”。
可是,已经被判“死刑”的福田,至今还活着。
由此可见,在日本,判死刑已经是难上加难,就算判了,执行也是遥遥无期。
而陈世峰被判死刑的几率是微乎其微 。
这难道就是他应该得的报应?
这就是江歌妈妈奔走求助一年的结果?
这就是属于江歌的正义?
我们无法体会身上挨了十几刀的江歌临死的时候有多痛苦,我们连江妈妈绝望和痛苦的万分之一都体会不到。
江歌妈妈,从去年11月4日早上开始转发微博求助大v扩散这件事引起警方注意,到后来一次次哀求刘鑫站出来说句实话,再到后来8月发起请愿恳求让陈世峰死刑。
她卖了房子,四赴日本,倾家荡产就是为了让他死。
她对“未来”这个词没有念想。
她的歌子曾说:希望能有两个家,一个家有很多人,一个家只有江歌跟妈妈。
案发前18分钟,她的歌子还说:希望尽快工作,让相依为命十几年的母女俩过上好的生活。
但是,都没有了。
江歌走了。
陈世峰还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