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口市域乡村建设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已完成并通过专家评审,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2018年11月29日至2019年1月10日),市民有意见或建议可反馈至海口市规划委。
市域乡村建设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规划编制范围为海口市“多规合一”确定的市域内乡村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村庄。市域面积2304.84平方公里,下辖四个区、22个镇、248个行政村、2094个自然村。
海口乡村建设规划总目标为谱写“绿色海口”的乡村篇章,打造“花园城市”的田园风光。确定海口市域城镇化发展目标为:“中心壮大、镇域突破、择优发展、保护生态”。优先培育专业型和特色型小城镇,带动周边农村地区发展。
《规划》提出,统筹考虑村庄的人口规模、发展条件、交通及服务半径,确立城镇型社区49个、新村社区16个、中心村56个及基层村127个。
市域村庄职能分类为:休闲旅游型、农业观光型、传统文化型、生态观光型、特色农业型、产业服务型、综合服务型七种村庄类型,打造差异化的特色乡村功能及项目产品类型。
布局上,《规划》明确以北部滨海生态岸段和海域为载体,以南部生态廊道及南渡江水系为支撑,自然保护区为保障,构建全域一体的生态骨架,总体形成“生态核心片区+生态廊道+水系廊道+生态湿地+生态绿楔+生态田园”的生态保育体系。
三中心:中心城旅游服务中心、长流镇、桂林洋旅游服务副中心。
六带:南渡江旅游带、滨海文化旅游带、火山文化旅游带、古城文化旅游带、红色文化旅游带、生态文化旅游带。
八片区:火山特色景观片区、东寨港生态景观片区、观澜湖休闲度假片区、非遗文化旅游片区、民俗文化旅游片区、传统文化旅游片区、革命纪念文化片区、创意农业景观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