湿地保护 生态第一(百家谈)

荷叶罗裙一色裁,芙蓉向脸两边开。乱入池中看不见,闻歌始觉有人来。古往今来,千姿百态的湿地一直与人类生活相伴相随,密不可分。如今,素有“地球之肾”之称的湿地是生态保护工作中的重中之重。

但是,人类在保护和利用湿地的过程中常常面临生态价值与经济价值难以权衡的矛盾。一方面,湿地在净化水源、调节水分等方面,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价值。另一方面,湿地为物质资料的生产提供了丰富的动植物资源,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如何在坚持“生态第一”原则的同时合理开发利用湿地,成为近年来中国湿地保护者所关注的话题。

自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诞生以来,国家湿地公园建设数量快速增加,目前已建立公园试点几百处。为了保护湿地,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中国政府做出了不懈的努力,并在进一步加大研究和保护的力度。今年8月31日国家旅游局发布了首批10家国家湿地旅游示范基地,四川省邛海泸山景区、黑龙江省扎龙生态旅游区以及江西省东鄱阳湖湿地景区等10个景区上榜。如江西省鄱阳湖湿地多年来坚持全面保护、生态优先、突出重点、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在保护湿地生物多样性以及水源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但是,仍有一些湿地景区存在过度开发、破坏生态环境的现象。有的湿地景区为了吸引更多游客,盲目建设步道,不限制游客数量。有的湿地景区在开发过程中没有可持续发展规划,急功近利的做法加剧了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冲突。

今后,我们在湿地保护管理中,应继续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的湿地,制定不同的发展规划,要在科学评估湿地系统生态承受能力和旅游管理能力前提下,适度有序开发湿地资源,确保现有湿地性质不变、功能不退化,从而永续利用。

通过对湿地资源的全面保护和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促进湿地公园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有效保护湿地生态系统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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